
徇私犯法。《新唐書·選舉志下》:“明目達聰,逖聽遐視,罪其私冒不慎舉者,小加譴黜,大正刑典。”
“私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較為統一。以下是綜合整理後的解釋:
基本含義
“私冒”指徇私枉法或因私利觸犯法律的行為,強調利用個人關系或職權進行違法操作。該詞最早見于《新唐書·選舉志下》,原文記載:“罪其私冒不慎舉者,小加譴黜,大正刑典”,意為對徇私薦舉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詞源與構成
現代延伸理解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擅自冒用他人名義或身份”,但此釋義未見于古代權威文獻,可能是詞義演變或誤讀。建議優先參考《新唐書》等古籍中的用法。
應用場景
多用于曆史文獻或讨論古代法律制度時,例如描述官員選拔中的舞弊行為:“私冒不慎舉者”即指在舉薦人才時徇私舞弊之人。
該詞屬于古漢語用法,現代已較少使用,研究時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主流解釋以《新唐書》的“徇私犯法”為權威依據。
《私冒》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私自侵犯、冒用他人的名義或身份。該詞有着負面的含義,通常用來形容某人采取欺騙、偷盜、冒用他人身份等不正當行為。
《私冒》由兩個漢字組成,其中,“私”字的部首是“示”,共有7個筆畫;“冒”字的部首是“冖”,共有5個筆畫。
《私冒》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可以使用繁體字 “私冒”來表示這個詞。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漢字的形狀和結構與現代有所不同。使用繁體字“私冒”來表示這個詞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的形态。
1. 他為了獲取私利,私冒了我的名義,給我帶來了很多麻煩。
2. 出于私冒的動機,她僞造了證件,以謀取不法利益。
組詞:私自、私下、冒用。
近義詞:專擅、非法占有。
反義詞:公正、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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