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民間日常生活用火。《周禮·夏官·序官》“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 鄭玄 注引 漢 杜子春 曰:“爟為私火。” 賈公彥 疏:“民間理爨之火為私火。亦如 後鄭 為‘熱火’也。”
“私火”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私火”指民間日常生活用火,尤其與官方或禮儀用火相對。例如百姓日常烹饪、取暖等生活場景中的用火。
該詞最早見于《周禮·夏官·序官》的注釋:
古代對用火有嚴格管理,如“司爟”是周代掌管火政的官職,負責區分公私用火。這種制度反映了早期社會對火災防範的重視。
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文獻分析。
《私火》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私下裡生火或秘密進行某種行動。
《私火》的部首是火,部首筆畫為4畫。
《私火》一詞來源于古代漢字,其字形與現代漢字相似,早在古代文字的發展階段就有了。
《私火》的繁體字為「私火」,字形保持不變,隻是書寫風格略有差異。
在古代,漢字的字形和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私火》的古代寫法為「私火」,整體字形較為簡單,沒有太多的變化。
1. 他們在深夜裡私火做了一些實驗。
2. 小偷私火闖入了她的房間,偷走了珠寶。
私火并非組詞的基本成分,它通常用來形容某種行為或動作。因此,較少與其他詞語組合形成新的詞語。
私火的近義詞包括:偷偷點火、秘密點燃火焰等。
私火的反義詞為:公開點火、明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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