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火的意思、私火的詳細解釋
私火的解釋
指民間日常生活用火。《周禮·夏官·序官》“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 鄭玄 注引 漢 杜子春 曰:“爟為私火。” 賈公彥 疏:“民間理爨之火為私火。亦如 後鄭 為‘熱火’也。”
詞語分解
- 私的解釋 私 ī 個人的,自己的,與“公”相對:私人。私有。私見。私仇。私情。私營。私欲。 不公開的,秘密而又不合法的:私自。私刑。私貨。走私。私生子。 暗地裡:私議。私奔。隱私。竊竊私語。 公 筆畫數:;
- 火的解釋 火 ǒ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燭。火源。火焰。煙火。火中取栗(喻為别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緊急:火速。十萬火急。 指槍炮 * 等:火藥。火炮。 發怒,怒氣:火暴。火
專業解析
"私火"在現代漢語中屬于相對冷僻的詞彙,主流權威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漢語大詞典》等并未單獨收錄該詞條。其含義需結合構詞法與古籍用例進行推斷:
一、核心釋義(基于語素與古籍推證)
- 字面義/古義:
- "私":指個人的、非官方的、非法的或秘密的。
- "火":此處指火器(如槍、炮)或火藥。
- 合義:指私人非法持有或制造的火器、火藥。此義項在古代文獻中可見,多與禁令相關。
- 古籍佐證:在明清小說或史料中,"私火"常指違禁的槍炮。例如《金瓶梅》第七十二回有"私火藥"的表述,反映當時對民間火器的管制。
- 引申義/罕見用法:
- 極少數語境下或可引申指私下點燃的火(如非法的野火、私自生火),但此用法在現代漢語中極為罕見,缺乏權威詞典支持。
二、使用注意
- 現代罕用:"私火"在現代漢語口語及書面語中已基本不用,更常見的表達是"私藏槍支/武器"、"非法持有槍支"等。
- 依賴語境:若在古籍或特定文本中遇到,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其确切含義,通常指向違禁火器。
三、建議查證
欲獲最權威解釋,建議查閱大型曆史性語文辭書:
-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收錄古漢語詞彙最全,是查詢"私火"古義的首選工具書。可查閱相關分冊或線上數據庫(需訂閱)。
- 《辭源》(第三版):側重古漢語詞彙溯源,也是查證該詞的重要參考。
結論
"私火"主要指古代私人非法持有或制造的火器、火藥,屬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已基本廢棄。其理解需依賴古籍語境及權威曆史辭書佐證。
網絡擴展解釋
“私火”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私火”指民間日常生活用火,尤其與官方或禮儀用火相對。例如百姓日常烹饪、取暖等生活場景中的用火。
二、古籍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周禮·夏官·序官》的注釋:
- 漢代學者杜子春注解“爟為私火”,即“爟”這一官職負責管理民間用火;
- 唐代賈公彥進一步解釋:“民間理爨(燒火做飯)之火為私火”,說明其具體應用場景。
三、字義解析
- 私:指個人或非官方的,與“公”相對;
- 火:此處特指生活用火,而非祭祀、軍事等特殊用途的“公火”。
四、補充說明
古代對用火有嚴格管理,如“司爟”是周代掌管火政的官職,負責區分公私用火。這種制度反映了早期社會對火災防範的重視。
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文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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