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私自賣酒。《舊唐書·食貨志下》:“如聞禁止私酤,過於嚴酷,一人違犯,連累數家,閭裡之間,不免咨怨。宜從今以後,如有人私沽酒及置私麴者,但許罪止一身。”
私酤(sī gū)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特指違反官府禁令,私自釀造并售賣酒類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字義構成與核心概念
“私”指非官方、不合法的個人行為;“酤”本義為買賣酒,尤指賣酒。因此“私酤”直譯為“私自賣酒”,但在古代法律語境中,主要指未經許可的非法釀酒與銷售活動。這一行為直接觸犯了官府對酒類生産銷售的專營制度(如“榷酒”政策)。
法律禁令與經濟管控
在中國古代(如漢、唐、宋等朝代),官府常實行酒類專賣制度以增加財政收入。私酤被視為嚴重的經濟犯罪。例如《唐律疏議》明确規定:“諸私酤酒者,徒一年。” 違者将受刑罰,反映出國家通過法律手段壟斷酒利、打擊私釀的決心。
社會影響與曆史背景
私酤現象反映了古代商品經濟與官方專營政策的矛盾。盡管官府嚴令禁止,但因酒利豐厚,民間私釀屢禁不止,成為曆史上重要的社會經濟問題。其存在也側面印證了古代國家對重要民生物資流通的強力幹預。
參考資料來源:
“私酤”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指私自釀造或販賣酒類的行為。這一概念常見于中國古代對酒類實行專賣制度的時期,政府為管控稅收或社會秩序,常禁止民間私自釀酒或售酒。
核心含義
根據,私酤即“私自賣酒”,例如《舊唐書·食貨志下》提到唐代曾嚴令禁止私酤,違者可能牽連數家,後調整為僅懲罰違法者本人。這反映了古代政府對酒類專賣的嚴格管控。
曆史背景
在中國古代(如漢、唐等朝代),酒類常被列為國家專賣商品,稱為“榷酒”。私酤行為會沖擊官方稅收,因此法律對此類行為的懲處較為嚴苛。例如唐代規定,私釀或私售酒者需承擔刑事責任,甚至鄰裡可能因連帶責任受罰。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酒類政策,可參考《舊唐書》等史料或經濟史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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