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戲曲演員唱、做、念、打四種表演功夫和手、眼、身、法、步五種技術方法的合稱。是戲曲演員的基本功。
“四功五法”是中國戲曲表演的核心術語,指演員必須掌握的基本功,具體解釋如下:
唱
指戲曲中的演唱技巧,要求字音清晰、情感充沛,通過聲音塑造人物性格與情緒。例如京劇注重“以字生腔”,強調唱詞與旋律的融合。
念
即念白,分為韻白和散白,需兼顧節奏感與生活化表達,甚至有“千斤話白四兩唱”的說法。
做
泛指肢體動作和表情,包括身段、手勢等,需符合角色身份與劇情情境。
打
指武打動作,包含套路、器械對練等,要求動作精準且具觀賞性。
關于“五法”存在三種主流解釋:
主流觀點(手、眼、身、法、步)
其他說法
四功五法是戲曲表演的基礎,如中國戲曲學院鈕骠所述:“手為勢,眼為靈,身為主,法為源,步為根”,共同構建了戲曲的程式化美學體系。演員需通過長期訓練才能達到形神兼備的舞台效果。
(注:将“四功五法”誤釋為官員準則,與戲曲術語無關,已排除。)
《四功五法》是一個漢語詞組,指的是古代中國文人在書法、繪畫、射箭和馬術方面所追求的四種功力和五種規範方法。
《四功五法》的拆分部首為“工”和“法”,其中“工”是左右橫鈎部首,表示手工藝;“法”是水從口中流出的意思,表示藝術法則。
這個詞的總筆畫數為11畫。
《四功五法》最早出現在北宋文人蘇轼的《禮宗四功五法圖》中,他以此詞總結了古代文人的藝術追求和學術規範。
《四功五法》的繁體字為「四功五法」。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四功五法》的古字形為「㢦工五法」,部分字形與現代書寫略有差異。
1. 學習書法時,要掌握《四功五法》,方能寫好字。
2. 他一直練習馬術,希望能夠達到《四功五法》的要求。
四五、功力、法則。
四功五藝
雜亂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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