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卿官署。 唐 羅隱 《裴庶子除太仆卿因賀》詩:“宮省舊推 皇甫謐 ,寺曹今得 夏侯嬰 。”
寺曹是古代中國中央行政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釋義如下:
寺曹指漢代至隋唐時期中央官署“寺”下設的具體職能部門。“寺”為九卿直屬機構(如太常寺、光祿寺等),“曹”即分科辦事的部門,相當于現代政府中的“司”或“處”。其職能涵蓋文書處理、法規執行及專項事務管理,如刑獄、財政、禮儀等。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第3卷,第128頁。
九卿各轄若幹“曹”,如廷尉寺下設“奏谳曹”負責司法複核,大司農寺下設“度支曹”管理財政收支。
來源:安作璋《中國曆代官制》,齊魯書社,2001年,第89頁。
隋唐實行三省六部制後,“寺曹”職能被部分納入六部(如刑部取代廷尉寺),但寺監系統仍保留部分專業職能,如太仆寺掌馬政。
來源:白鋼《中國政治制度通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5卷,第217頁。
現代漢語中“寺曹”已不作為獨立詞彙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其概念可類比當代政府的“部委下屬司局”。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2版,第14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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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曹”是中國古代官制中的術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寺曹”指九卿官署,是中央行政機構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唐代及之前的官制體系。其中,“寺”指九卿的辦公機構(如太常寺、大理寺等),“曹”則指部門或官署的統稱。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提到“寺曹”為宗教事務機構,但根據權威詞典和文獻記載,這一說法不準确。古代管理宗教的機構另有名稱,如明清時期的“僧錄司”,而“寺曹”與宗教無直接關聯。
如需進一步了解九卿制度或具體官署職能,可參考《漢典》或曆史類權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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