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卿官署。 唐 羅隱 《裴庶子除太仆卿因賀》詩:“宮省舊推 皇甫謐 ,寺曹今得 夏侯嬰 。”
“寺曹”是中國古代官制中的術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寺曹”指九卿官署,是中央行政機構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唐代及之前的官制體系。其中,“寺”指九卿的辦公機構(如太常寺、大理寺等),“曹”則指部門或官署的統稱。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提到“寺曹”為宗教事務機構,但根據權威詞典和文獻記載,這一說法不準确。古代管理宗教的機構另有名稱,如明清時期的“僧錄司”,而“寺曹”與宗教無直接關聯。
如需進一步了解九卿制度或具體官署職能,可參考《漢典》或曆史類權威資料。
寺曹是指寺廟中的官員、管理人員。
寺曹的部首是寸,筆畫數為12。
寺曹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官府制度。古時候,由于寺廟在社會中起着重要的宗教、文化和社會功能,因此需要有專門負責管理寺廟事務的官員,即寺曹。
寺曹的繁體字為寺曹。
在古時候,寺曹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在曆代字書中,并沒有明确的記載關于寺曹字的古代書寫方式。
1. 寺曹需負責寺廟管理和祭祀儀式。
2. 寺曹的職責包括維護寺廟的設施和安排寺廟的日常事務。
寺廟、寺院、官員、管理人員
寺廟官員、寺廟管理人員
信徒、僧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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