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掌管人們的錯誤、過失。 前蜀 杜光庭 《上元玉局化衆修黃箓齋詞》:“三官紀過,五帝司非,憑此懺祈,皆希洗蕩。”
(2).星宿名。《宋史·天文志三》:“司非二星,在司危北。”
司非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古代星官術語,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朝時期的天文典籍。據《晉書·天文志》記載,司非屬紫微垣星群,包含兩顆主星,其職責為“主刑罰、察過失”。北宋《靈台秘苑》進一步闡釋,司非星官通過星象變化“示人吉兇,以正綱紀”,象征天道對人間是非的監察。
該詞由“司”“非”二字構成,其中“司”取“執掌”之本義,“非”指過失行為,整體體現中國古代“天人感應”的哲學思想。唐代《乙巳占》記載,司非星若現異象,對應人間需“省刑罰、恤冤獄”,反映了星象學與傳統司法制度的關聯。
在道教文獻中,司非被神格化為監察神,如《雲笈七籤》所述“司非将軍,錄人罪目”,承擔記錄世人過錯的職能。這種文化意象在明清時期的城隍信仰中仍有遺存,司非常作為配祀神靈出現。
“司非”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對人們的行為過失進行監督或記錄。這一釋義源自道教文獻,如唐代道士杜光庭在《上元玉局化衆修黃箓齋詞》中提到“五帝司非”,暗含神明監察人間過錯的意象。該用法多出現在宗教或古代文獻語境中,強調對道德行為的規範。
在天文學中,“司非”是古代星官體系中的兩顆星辰,位于“司危”星北側,具體記載可見《宋史·天文志三》。這類命名體現了中國古代将社會職能與天文現象結合的文化特征。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司”引申為司法審判,或結合“非”作否定解讀,但此類釋義缺乏權威文獻支撐,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現代演繹。實際使用中需注意語境差異,避免混淆古代詞義與現代延伸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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