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捆住雙手,自取滅亡。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二:“但使兵連不解,餽運不休,古猶忌之,矧今日兵無可連,餽無可運,徒束手自斃何益。”
“束手自斃”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析:
指捆住雙手,主動放棄行動,最終導緻自我滅亡。比喻因被動、不作為或無力改變現狀而陷入絕境。
該成語在《漢語成語詞典》及古籍文獻中均有收錄,權威釋義高度一緻。需注意與“束手就擒”(僅指投降)區分,兩者程度和側重點不同。
《束手自斃》是一個成語,意指自己被限制手腳,最終陷于死地的人。它形容自己無能為力,隻能自行毀滅。
《束手自斃》由四個字組成,拆分部首為:束、手、自、斃。其中,束和手屬于手部,自屬于自身部,斃屬于死部。
拆分之後,每個字的筆畫數為:束(7畫)、手(4畫)、自(6畫)、斃(8畫)。
《束手自斃》最早出自《左傳》,其中的原句是:“弗穆弗及,弗幹弗自,是亦君子之道也。”意思是不違背天命,不幹涉他人,這也是君子的行為準則。後來,這句話就演變成成語,指代一個人自己束手無策,最終自取滅亡的行為。
《束手自殺》是《束手自斃》的繁體寫法,完整保留了原有字義。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有些字的形狀和現在有所不同。《束手自斃》曾有古代寫法,其中“束”字的舊寫為缶,表示束縛;“斃”字的舊寫為殳,表示擊殺。
他因為自己的不合作态度而被開除,真是束手自斃啊。
束手無策、束手待斃、毫無辦法、自取滅亡。
自尋死路、自我毀滅、自斷臂腳。
披荊斬棘、柳暗花明、手到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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