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記·郦生陸賈列傳》:“一歲中往來過他客,率不過再三過,數見不鮮,無久慁公為也。” 司馬貞 索隱:“數見音朔現。謂時時來見汝也。不鮮,言必令鮮美作食,莫令見不鮮之物也”。後稱某種現象經常看見為“數見不鮮”。 清 洪昇 《<長生殿>自序》:“從來傳奇家非言情之文,不能擅場;而近乃子虛烏有,動寫情詞贈答,數見不鮮,兼乖典則。” 魯迅 《墳·燈下漫筆》:“ 中國 人向來就沒有争到過‘人’的價格,至多不過是奴隸,到現在還如此,然而下于奴隸的時候,卻是數見不鮮的。”
“數見不鮮”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指某種事物頻繁出現,已不再讓人覺得新奇。例如:“網絡詐騙案件在當今社會數見不鮮。”。
適用于描述頻繁出現的事物或現象,如社會問題、日常現象等。例如:“明星代言的虛假廣告數見不鮮。”。
該成語強調“常見導緻失去新鮮感”,需注意讀音和語境中的中性色彩。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史記》原文或權威詞典。
《數見不鮮》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某種情況或現象非常普遍而不足為奇。它用來形容某種事物或現象已經發生多次,變得司空見慣,不再引起人們的注意和驚訝。
成語《數見不鮮》的拆分部首分别是“攵”,“見”,“魚”。其中,“攵”是由筆畫“7”構成,“見”是由筆畫“7”構成,“魚”是由筆畫“11”構成。
成語《數見不鮮》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一種文字遊戲。魏晉時期,人們常常用棋盤上的黑棋代表“魚”,白棋代表“米”。當黑棋圍繞着白棋走圈時,表達了魚見太多而不足為奇的意思。後來,這個成語引申為指某種現象太過常見。
《數見不鮮》的繁體為「數見不鮮」。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而《數見不鮮》這個成語在古時的書寫形式為「數見不鮮」。
1. 這種現象在我們的社會中太常見了,已經數見不鮮了。
2. 在電子商務時代,虛假廣告已經數見不鮮。
3. 雖然這種美食在其他地方很罕見,但在這個城市中卻是數見不鮮的。
《數見不鮮》可以拆分為“數見”和“不鮮”兩個詞組。
1. 屢見不鮮
2. 普遍現象
3. 頗具常見性
1. 稀世珍品
2. 罕有
3. 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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