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順從許可。 南朝 梁 任昉 《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亦願曲留降鑒,即垂順許。”《南史·劉湛傳》:“量算二三,未獲便相順許。”
“順許”的漢語詞典釋義
“順許”是一個較為古雅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其核心含義為:
順從應允,指在他人請求或建議下,表示同意或允許,隱含對他人意願的尊重與接納。
詞性
語義側重
語用場景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收錄“順許”詞條,釋義為:“依從允諾。”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ISBN 978-7-5326-4890-6(第12冊,第108頁)。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注解:“順,依從;許,應允。指應允他人所求。”
來源:商務印書館,ISBN 978-7-100-15295-3(第1453頁)。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
對“順”“許”的分别考據:
來源:中華書局影印本(1981年版,第418、93頁)。
“賈母順許探春理家之請。”
(賈母同意探春管理家務的請求。)
此例體現尊長對晚輩提議的認可。
注:因“順許”屬古語詞,現代漢語工具書收錄有限,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古典語料,力求還原其本義與用法。
“順許”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主要來自古代文獻及現代詞典解釋。以下是詳細解析:
拼音:shùn xǔ
基本解釋:指“順從許可”,即對他人的意願或要求表示同意或接受。
古籍出處
現代用法
如曆史小說中描述:“孫珀下令将劉備等人枭首示衆,罪名是暗中謀反”,此處“順許”可理解為對命令的服從與認可。
現代漢語中,“順許”已較少使用,更多見于曆史研究或文學作品中。近義詞如“應允”“許可”更常見,反義詞則為“違逆”“拒絕”。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案例,可參考《南史》或《文選》相關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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