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操之過急。語出《公羊傳·莊公三十年》:“﹝ 齊 人伐 山戎 ﹞,此 齊侯 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子 司馬子 曰:‘蓋以操之為已蹙矣!’” 清 林則徐 《複奏曾望顔條陳封關禁海事宜折》:“若中路封關,操之過蹙,而東西各路得以偷販出洋,則正稅徒虧,而漏巵依然莫塞。” 清 獨立蒼茫子 《東京學界公憤始末告鄉人父老興學書》:“不先辦交涉而後停課,停課不行而後歸國,而遽自處於損失之地位,以向彼力争,誠不免操之過蹙,而一誤於前。”
“操之過蹙”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cāo zhī guò cù,其含義與“操之過急”相近,指處理事情或解決問題時過于急躁,缺乏必要的耐心和策略。
基本釋義
該成語形容人因急于求成而采取過于激進的行動,導緻事态發展可能偏離預期。例如,在未充分溝通或準備的情況下強行推進計劃,反而引發負面結果。
出處與典故
源自《公羊傳·莊公三十年》。原文以齊國讨伐山戎的事件為背景,批評齊侯在處理問題時過于急切,未考慮周全,最終被史家貶稱“人”而非“侯”,以此警示後人。
用法與例句
“不先辦交涉而後停課……而遽自處于損失之地位以向彼力争,誠不免操之過蹙。”
(出自民國時期學者評述外交策略,批評急躁行為可能導緻被動。)
近義詞與反義詞
部分資料(如)提到“因用力過猛而適得其反”,但這一解釋未見于高權威性來源,主流觀點仍以“急躁冒進”為核心含義。建議結合語境理解其具體用法。
《操之過蹙》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辦事過度使事情變得更糟糕,努力過頭反而適得其反。
《操之過蹙》這個詞的部首是手,共有15個筆畫。
《操之過蹙》最早出自《漢書·藝文志》中的一句話:“天下之事,操之過蹙者,莫過于是。”意思是天下的事情,操辦得過分緊張,沒有人能超過這個程度。後來該成語逐漸被引申為辦事過分努力,反而適得其反。
《操之過蹙》的繁體字為「操之過蹙」。
在古時候,漢字「操」的寫法為「攵」+「木」,「過」的寫法為「辶」+「果」,「蹙」的寫法為「足」+「卒」,因此可以寫作「攢果足卒」。
他在準備考試時操之過蹙,結果反而考得不如預期。
過分、操勞、畢竟、失之、篷松。
事倍功半、力不從心、過火。
因循守舊、應付了事、得過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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