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任事。《後漢書·隗嚣傳》:“将軍操執款款,扶傾救危。” 明 張居正 《送南陽公赴留都考功序》:“他日主上掄卓犖操執之臣,以贊彪赫寄偉之績,且将急需乎君,君且挺身先矣。”
(2).操守。 唐 廬山女 《贈朱樸<鯉魚>》詩:“操執若同 顔叔子 ,今宵寧免淚盈顋。” 宋 葉適 《文林郎前秘書省正字周君南仲墓志銘》:“夫 箕子 所謂‘有為、有猷、有守’,是有材、有道、有操執之人也。”
"操執"是漢語中由"操"與"執"兩個單音節詞素構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個維度:一是指對事物的掌控能力,二是指對信念的堅守态度。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人物品格,《後漢書·窦融傳》即有"融雖少屬,然操執修絜"的記載,突顯其品行修養的内涵。
從構詞法分析:"操"本義為手部持握動作,《說文解字》釋作"把持也",引申為對事物的控制能力;"執"甲骨文象手持器械形,《康熙字典》注"持也",後衍生出堅持、執守的抽象義。二者組合形成"既掌控又堅守"的複合語義,既包含動态的行為實施,又蘊含靜态的精神持守。
現代漢語中,"操執"主要保留在書面語體系,多用于以下語境:
該詞的語義演變軌迹可通過《漢語大詞典》查證,其現代釋義為"掌握和堅持",這一權威釋義可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32頁得到印證。
“操執”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具有兩層核心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處理事務、擔當職責的能力或态度。例如:
指人的品德、節操或行為準則。例如: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側重“任事”還是“操守”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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