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管稅收的宦官。 明 時各省稅收皆由宦官掌握,故有此名。 明 呂坤 《與喬聚所撫台書》:“即一二稅璫,駕馭有法,為害能幾何哉。”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三》:“ 福州 學使署,本前 明 稅璫署也。”
“稅珰”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指明代掌管稅收的宦官。以下是詳細解釋:
明代中後期,皇帝為加強中央對地方財政的控制,派遣宦官到各省監督稅收,形成“稅珰”制度。這類宦官因權力過大,常濫用職權橫征暴斂,導緻民怨沸騰,成為明代弊政之一。
稅珰制度加劇了明代官民矛盾,宦官借征稅之名盤剝百姓,甚至幹預地方行政,成為明末社會動蕩的誘因之一。
“稅珰”是明代特定曆史背景下的産物,反映了宦官幹政與財政制度的弊端。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明史·食貨志》或相關研究論著。
《稅珰》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合并征稅”或“稅額”。
《稅珰》的部首是“示”字旁,總共有12個筆畫。
《稅珰》一詞最早出現在《明史》中,後來在漢語中廣泛流傳和使用。它的繁體形式為「稅珰」。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略有不同。《稅珰》的古代漢字寫法為「稅王」。
1. 按照規定,該企業需每年繳納一定額度的《稅珰》。
2. 政府改革了稅收制度,減輕了小微企業的《稅珰》。
繳稅、稅務、稅收、稅率等。
征稅、稅金、稅額。
免稅、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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