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主。《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十回:“你就是有了别個受主,也應該問我一聲,看我這裡肯出多少,再賣也不遲呀。” 夏衍 《秋瑾傳》第一幕:“我有一部家藏的 董香光 的小楷《史記》想出讓,不知道他的朋友裡面有受主沒有?”
“受主”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具體領域進行解釋:
1. 半導體物理學術語 在半導體材料中,受主(acceptor)指摻入的三價雜質元素(如硼、铟、镓等),其特性是接受價帶電子并産生空穴,從而形成p型半導體。這種摻雜過程會顯著改變材料的導電性能,是半導體器件制造的基礎原理之一。
2. 傳統漢語中的特殊用法 作為舊時詞彙,可指代買主或交易接受方,常見于文學作品:
3. 成語引申義(較少使用) 在特定語境下可表示接受恩惠者,強調被動接受關系,如查字典中将其解釋為“處于被動地位的一方”。
注意:現代漢語中主要使用前兩種含義,其中半導體領域的專業術語使用頻率最高。文學作品中作為“買主”的用法已較為罕見,建議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詞義。
受主是一個漢字詞彙,它指的是接受某種動作或行為的主體或對象。在中文中,受主常常用來描述接受禮物、信息、指示、命令或其他形式的交流或影響的人或事物。
受主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受”和“主”。其中,“受”的拆分部首為口,表示“嘴巴”的意思;“主”的拆分部首為丶,表示“一”的意思。根據筆畫的統計,受主這個詞一共有六個筆畫。
受主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語,至今仍然保持着其原始的意義和用法。
受主這個詞的繁體字形為「受主」。在繁體中文地區,如台灣和香港等地,仍然廣泛使用繁體字的形式。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受主這個詞可以寫作「受主」,與現代漢字形式基本一緻。
1. 我是這個計劃的受主,你可以将細節告訴我嗎? 2. 他是這個項目的受主,所有的決策都由他作出。
受主的一些常見組詞包括:接受、禮物、指示、命令。
受主的一些近義詞有:接收者、承受者、接受方。
受主的一些反義詞有:發出者、送禮者、指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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