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uch;jewelry] 原指男女戴在頭上的裝飾品,後專指婦女的頭飾、耳環以及項鍊、戒指、手镯等
奧楚蔑洛夫認出這人是首飾匠 赫留金。——《變色龍》
(1).戴在頭上的裝飾品。《漢書·王莽傳上》:“百歲之母,孩提之子,同時斷斬,懸頭竿杪,珠珥在耳,首飾猶存,為計若此,豈不誖哉!” 三國 魏 曹植 《洛神賦》:“戴金翠之首飾,綴明珠以耀軀。” 唐 陳子昂 《感遇》詩之二三:“旖旎光首飾,葳蕤爛錦衾。” 元 關漢卿 《玉鏡台》第三折:“箱櫃内無限錦繡珠翠,但能勾與你插戴些首飾。”
(2).泛指耳環、項鍊、戒指、手镯等飾物。《紅樓夢》第九二回:“説着,打懷裡掏出一匣子金珠首飾來。”
首飾是漢語中具有悠久曆史的文化概念,指佩戴在人體各部位的裝飾性物品。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定義,首飾是"戴在頭上或頸、耳、手等部位的裝飾品,多用金、銀、玉等制成"。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輿服志》,原指男子冠冕和婦女發飾,後演變為裝飾品的統稱。
從材質演變來看,《中國古代服飾研究》(沈從文著)記載,新石器時代已出現貝殼、獸骨制作的原始首飾,商周時期青銅器與玉器結合形成禮器化裝飾。《說文解字注》釋"飾"為"刷也,從巾從人",引申為修飾、裝點之意,印證了首飾的審美功能本質。
現代漢語中首飾包含三大類屬特征:
據《中國工藝美術史》(田自秉著)考證,明代《天水冰山錄》記載的首飾品類已達23大類147式,反映出古代首飾制作技藝的高度發展。當代《珠寶玉石鑒定标準》(國家标準GB/T 16552)進一步從材質鑒定角度規範了首飾的現代定義。
“首飾”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早期定義
最初指頭部裝飾物,如梳、钗、冠等,古代稱為“頭面”。例如《漢書》中記載的“珠珥在耳,首飾猶存”即指頭部飾品。
現代狹義定義
指以貴金屬(金、銀等)、寶石、珍珠等材料制成的裝飾品,如耳環、項鍊、戒指、手镯等,強調與服裝搭配的裝飾功能,且多具有較高價值。
廣義定義
包含人體裝飾(佩戴類)和環境裝飾(擺件類),材料擴展至有機材料、仿制品等,如樹脂、塑料等低價值材質。
按材質
按工藝
如需進一步了解首飾的工藝或文化内涵,可參考權威來源如(漢典)、(搜狗百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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