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給别人以話柄。 王闿運 《緻丁親家書》:“比年頻緻物議,四督失官,授人口實,寵反為辱。”
“授人口實”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因自身言行不當,給他人留下可議論或攻擊的把柄。常用于形容因疏忽或錯誤行為導緻他人有機可乘。
詞義拆分
用法與語境
“公私不分的行為容易授人口實,損害個人信譽。”
出處
源自清代王闿運《緻丁親家書》:
“比年頻緻物論,四督失官,授人口實,寵反為辱。”
需注意與“授人以漁”(傳授方法)區分,兩者含義截然不同。
若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用法,可參考漢典、搜狗百科等來源。
《授人口實》這個成語的字面意思是教給人實際的經驗。它表示通過親身經曆或教導他人具體的實際知識或技能。
《授人口實》包含三個字,分别是“授”、“人”和“口”。其中,“授”字的部首是手,筆畫數為11;“人”字的部首是人,筆畫數為2;“口”字的部首是口,筆畫數為3。
《授人口實》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孟子·告子上》這篇文章中:“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這句話的意思是教人捕魚不如教人捕魚的方法。後來,這個成語演變為《授人口實》,強調了要教給人實際的經驗和技能。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是「授人口實」。
在古代,它的字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比如,有時會用「授人莘石」來代替「授人口實」。古代漢字的寫法隨着時間的推移而演變,因此有些字的形狀和結構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
1. 老師經常告訴我們,要授人口實,不僅僅是傳授知識,還要教給學生實際運用的能力。
2. 學習一門外語就是授人口實的過程,隻有不斷練習和實踐,才能真正掌握。
授業、授課、學習、傳授、實踐
授業解惑、教學育人、傳授技藝
授人以鼈、隻講理論、紙上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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