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收銷毀。《史記·李斯列傳》:“ 始皇 可其議,收去《詩》《書》百家之語以愚百姓。”
“收去”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及曆史用法進行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整理物品或解決問題,常見于口語和書面表達。例如:
在《史記·李斯列傳》等典籍中特指沒收銷毀,如秦始皇“收去《詩》《書》百家之語”的記載。這種用法現已少見,多出現在曆史文獻解讀中。
需根據上下文區分具體含義,現代日常交流中主要指收納整理,而涉及曆史語境時可能帶有強制處置的意味。建議結合《現代漢語詞典》和《史記》注譯本進一步辨析詞義演變。
收去是一個動詞短語,表示将某物取走或拿走。
收去的拆分部首是扌(手)和去(走),總共有8個筆畫。
收取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在古代,人們常常使用手來捕捉或拿走物體,因此手的象形字扌與去的意思結合起來,形成了收去。
繁體字“收”與簡體字“收”相同,而“去”的繁體字為“去”。
在古時候,收去的寫法略有不同。其中,“收”的古字形為“攸”,表示手伸出來接取,而“去”的古字形為“厺”,象征走的意思。
相關的組詞有:收藏、收納、收集、收拾、收繳等。
收取、取走、帶走。
歸還、交還、放回。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