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手題識。 宋 梅堯臣 《太師杜公挽詞》之五:“見録尋常詠,親裝復手題。”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三:“每冊有前賢手題墨蹟。”
“手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親手題寫或題識,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面構成
核心定義
指個人親筆題寫的文字或符號,常見于書畫、文獻、信劄等載體,強調親自動筆的動作()。
起源與演變
使用場景
“手題”強調親筆書寫的動作與結果,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常見于傳統文化載體中。
“手題”是由手和題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可以拆分成“手”和“題”兩個部首。
按照筆畫來拆分,“手”的筆畫數為4,它是由橫折鈎、豎和橫3個筆畫組成;“題”的筆畫數為13,它是由橫、豎、撇、點、橫折鈎、橫、提和橫7個筆畫組成。
“手題”這個詞語源于古代文人雅士在作品上題字的習慣。他們常常會在自己的作品上親自題字,以示身份和鑒賞。因此,“手題”也可以解釋為“親手書寫的題字”。近代出現鋼筆等工具後,“手題”的範疇也擴展到了使用筆寫下的題字。
在繁體字中,“手題”可以寫作“手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手”字的形狀與現代稍有不同。古時的“手”字形狀更加生動,它的描繪方式是将掌心放平,将四個手指向上伸展,隻有大拇指向下彎曲。而“題”字的寫法則相對穩定,基本保持現代的形态。
以下是一個使用“手題”一詞的例句:“這幅畫上有一幅作者親自手題的題字。”
一些與“手題”相關的組詞有:“手筆”、“手迹”等。
近義詞可以是“自題”、“親題”等,它們也強調了作者親自題字的意思。
反義詞可以是“印章”等,它表示了非親手題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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