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受理的意思、受理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受理的解釋

(1) [seized]∶接受辦理;接受處理

受理人民來信

(2) [accept and hear the case]∶法院接受案件,進行審理

上訴通常要由高一級法院受理

詳細解釋

接受訴狀,進行審理。 宋 蘇轍 《論冬溫無冰劄子》:“ 秀州 倚郭 嘉興縣 人訴災,州縣昏虐,不時受理,臨以鞭撲,使民相驚,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元典章·戶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遲 《牡丹》三:“老爺大怒,提起訴訟。法院受理,發出傳票。”

詞語分解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受理漢語 快速查詢。

網絡擴展解釋

“受理”是一個多領域通用的術語,其核心含義是接受并處理申請、訴求或案件,但在不同場景下有具體解釋:

一、基礎定義

受理指有權機構對個人或組織提出的申請、訴求、起訴等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接受并處理的行為。包含兩層含義:

  1. 接受辦理:如行政機關處理群衆來信;
  2. 立案審理:如法院接受案件進入司法程式。

二、不同領域的詳細解釋

(一)法律領域

  1. 法院受理
    指人民法院對起訴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法定條件時立案并啟動訴訟程式。例如:

    • 民事案件需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三條關于財産或人身關系的起訴條件;
    • 起訴與受理是訴訟程式開始的兩個必要行為:前者是原告提出訴求,後者是法院審查後的結果。
  2. 法律後果
    受理後案件進入審理階段,法院需依法作出裁判,未受理則可能駁回起訴。

(二)行政領域

  1. 行政行為
    行政機關在法定權限内對申請、投訴等審查并決定是否處理。例如:

    • 處理行政許可申請;
    • 轉交其他部門處理不合管轄範圍的訴求。
  2. 流程要求
    需依據法律法規判定申請的合法性、合理性,并給予答複。


三、其他注意事項

  1. 詞源:源自拉丁文“acceptare”,最初用于宗教和法律場景,後擴展至多領域。
  2. 駁回情形:若申請不符合條件(如證據不足、管轄錯誤),機構有權拒絕受理。

如需了解具體場景(如某類案件受理标準),可參考《民事訴訟法》或行政法規細則。

網絡擴展解釋二

受理

受理是一個常見的詞彙,表示接受并處理某事、某事務。這個詞的部首是又,共有8個筆畫。受理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中的元音結構,意為“明白的聲音”。在繁體字中,受理的寫法為「受理」。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組成和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受理在古時候的寫法為「受」的上面有一個筆畫表示聲音,下面則用橫線表示明白的意思,類似元音結構。而「理」的寫法和現代一樣,表示了事務的處理。

例句

1. 請到窗口受理您的申請。

2. 法院受理了他的起訴。

3. 我們将盡快受理您的請求。

組詞

受理處、受理單、受理員、受理範圍、受理流程、受理條件、受理申請

近義詞

受辦、接納、接受、處理

反義詞

拒絕、駁回、不受理、不處理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