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铐。 明 馮惟敏 《僧尼共犯》第二折:“生銅的手梏,熟鐵的腦箍,準備着官法如爐齊受苦!”
"手梏"的漢語詞典釋義
"手梏"是古代中國刑罰體系中用于束縛犯人手腕的木質刑具,其形制與現代手铐功能相似,但材質與結構更具曆史特征。《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木制的手械,用以拘束犯人雙手"(來源:《漢語大詞典》第6卷)。從構詞法分析,"梏"字本義為拘束,《說文解字》釋"梏,手械也",強調其限制肢體自由的功能屬性(來源:《說文解字注》)。
在曆史文獻中,手梏常見于商周時期的司法記錄。例如《周禮·秋官》記載:"凡囚者,上罪梏拲而桎",鄭玄注"梏,木在手曰梏",明确其佩戴部位與材質(來源:《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考古發現如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的商代陶俑手腕處刻痕,為手梏的實際使用提供了實物佐證(來源:《殷墟發掘報告》)。
該刑具的文化意義體現于漢字演變中,"梏"字從"木"從"告",《釋名·釋喪制》釋"梏,固也",暗含通過器械固定達到懲戒目的的法治理念(來源:《釋名疏證補》)。需注意的是,"手梏"在現代漢語中已無實用功能,主要作為法制史研究術語存在于專業文獻。
“手梏”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手梏(shǒu gù)指古代用于束縛雙手的刑具,即手铐。其結構與現代手铐類似,通常由金屬制成,用于拘押犯人。
“梏”常與“桎”連用為“桎梏”(zhì gù),其中“桎”指腳鐐,“梏”指手铐,合稱表示束縛人的刑具,後引申為抽象意義上的限制或壓迫。
“手梏”是古代司法體系中常見的拘束工具,具有明确的曆史文化背景。其詞義可通過字形拆分和文獻例證進一步理解,并與“桎梏”形成關聯。
藹然可親兵棋碧浔不得要領純麗大白話噉噬颠沛流離定分端衰房皇福基夫妻反目賦租甘石官梅珪瑁谷糧核果洪赦化除毀方獎牌健全監燭介類繼貳金篆疚懷軍前利嗖螺蛳旋旅店孟宗竹憫恸模山範水南維披麻拷輕車簡從檾蔴塊侵黑散艙散寮擅強繩愆糾違是當數米量柴順節送子娘娘探勘托蹤外圍五鬥櫃無愧色污黦賢妣骁捷下首邪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