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謂官吏任滿由新官代替為受代。《北史·侯深傳》:“而 貴平 自以 斛斯椿 黨,亦不受代。” 宋 洪邁 《夷堅乙志·畢令女》:“縣令 畢造 已受代,檥舟未發。” 清 鈕琇 《觚賸·七月天》:“﹝ 金道洲 ﹞未幾以受代詿誤去。”
“受代”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shòu dài,主要含義是舊時官吏任滿後由新官接替職務。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古代官員任期結束後,由新任官員接替其職位。這一過程通常涉及職務的正式交接,常見于曆史文獻中。
部分資料(如)将其引申為“接受他人代替”,但此用法較少見,更多強調官吏任免的官方程式。
如今“受代”一詞已不常用,主要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作品中,描述古代官制中的職務更替現象。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北史》《宋史》等原始文獻,或查看(搜狗百科)、(天奇教育)的詳細釋義。
《受代》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代替或代理的意思。
《受代》的字形組成可分為兩個部分:左邊的部首是“又”,右邊的部分是“代”。它的總筆畫數是14畫。
《受代》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文字演變過程中。最初,“受”字表示接收、接納,而“代”字表示代替、替代。後來兩個字合在一起,形成《受代》這個詞,表示一方承擔另一方的職責或行為。
《受代》的繁體字是「受代」。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字形有時會有一些變化。關于《受代》這個詞,在古時候的寫法中,通常将兩個字連在一起,形成一個整體的字形。
1. 他因為生病,無法出席會議,于是找了個朋友受代參加。
2. 在老闆出差期間,他受代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務。
3. 母親臨時有事,讓我受代照看弟弟。
1. 代替:表示取代或替換。
2. 代理:表示由他人代為處理或代表。
3. 承擔:表示接受、負責或承接。
1. 委托:表示将權力或職責交給他人。
2. 退位:表示主動放棄職位或權利。
3. 辭職:表示主動離開工作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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