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手技 ”。
手伎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手伎”由“手”與“伎”組合而成。“手”指人體上肢,《說文解字》釋為“拳也”;“伎”在《康熙字典》中注為“技藝,才能”。綜合而言,該詞本義指以手部動作為核心的技藝表演,常見于古代百戲體系,包含手技雜耍、手部舞蹈等表現形式。
二、曆史演變 唐代段安節《樂府雜錄》記載:“舞者,樂之容也……手伎,其容也。”說明其作為樂舞表演的重要分支。宋代《東京夢華錄》描述元宵慶典時,提及“手伎人作跳丸、擲劍之戲”,印證了其雜技屬性。明清時期逐漸衍生出手工藝制作的含義,如《天工開物》所述工匠“手伎精妙”。
三、文化内涵 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産載體,手伎既體現人體技能極限(如傳統雜技中的頂碗、抛球),又承載審美價值(如戲曲中的手勢語彙)。《中國雜技史》指出,漢代畫像石中已出現手伎表演場景,印證其兩千年傳承脈絡。
四、現代應用 當代語境中,該詞延伸至手部康複訓練、精密儀器操作等領域。《現代漢語應用詞典》收錄其引申義“需要高度手部技巧的工作”。醫學領域則發展出“手伎療法”,用于改善運動功能障礙。
“手伎”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手伎”讀作shǒu jì,屬于偏正結構詞語(“手”為獨體結構,“伎”為左右結構)。在多數詞典中,其解釋為“見‘手技’”,即與“手技”同義。
根據語境,“手伎”有兩種常見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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