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宋 時支持、迎合 王安石 的 鄧绾 、 李定 、 王子韶 等十人。《宋史·王子韶傳》:“ 熙寧 初,士大夫有‘十鑽’之目, 子韶 為‘衙内鑽’,指其交結要人子弟,如刀鑽之利。”
《漢語大詞典》中“十鑽”為曆史名詞,指唐代宗時期形成的宦官勢力集團。該詞由宋代史學家歐陽修在《新唐書·宦者傳序》首次系統記載,特指李輔國、程元振、魚朝恩等十位權傾朝野的宦官首領。他們通過掌控禁軍、幹預朝政形成特殊權力體系,《資治通鑒》卷二二四載其“勢傾海内,門生故吏遍天下”。
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編著的《中國古代官制辭典》指出,“十鑽”稱謂源自其鑽營手段,具體表現為:結交藩鎮、操縱科舉、把持財政、構陷忠良、培植黨羽、監視百官、僞造诏書、私設刑獄、截留貢賦、侵吞國庫等十大權術。該集團存在時期(762-779年)被司馬光評價為“唐室中衰之樞機”。
“十鑽”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根據、等高權威來源,“十鑽”特指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期,以鄧绾、李定、王子韶為首的十位官員。他們因積極支持并迎合王安石的政治主張,被當時士大夫群體戲稱為“十鑽”。該稱呼帶有貶義,暗指他們像“鑽頭”般善于鑽營權貴,如《宋史·王子韶傳》記載:“士大夫有‘十鑽’之目,子韶為‘衙内鑽’,指其交結要人子弟,如刀鑽之利。”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十鑽”被引申為成語,由“十”(數量)和“鑽”(努力)組成,形容全力以赴追求目标的狀态,例如用于描述刻苦學習或工作。但需注意,這一用法在古籍中未見明确記載,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衍生義。
建議:若用于曆史研究或文獻解讀,建議優先采用第一種解釋;若在文學創作中作為成語使用,需結合上下文明确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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