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的原委、因由。 宋 曾敏行 《獨醒雜志》卷二:“今京降官罷相,乃止有麻制,又録黃各一道,并無事因。”《明成化說唱詞話叢刊·花關索出身傳前集》:“茶湯以罷交盂酒,酒至三杯説事因。”
“事因”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事因”指事情的原委、因由,即事件發生的根源或具體原因。該詞由“事”(事情)和“因”(原因)組合而成,強調對事件背景或因果關系的說明。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曾敏行《獨醒雜志》提到“并無事因”,元代《五代史平話》中也有“霍存回寨報事因”的用法,說明其曆史可追溯至宋元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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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因是一個漢字詞語,主要表示事情發生的原因或根源。下面是一些關于事因的相關信息。
事因由兩個部分組成:事(shì)和因(yīn)。事表示事件或事情,因表示原因或緣由。
事因的字形較為簡單,由8個筆畫組成。
事因源自于古代漢字,其使用可以追溯到古代文獻和古代文化。
事因的繁體字為「事因」,與簡體字形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事因的形式可能有所變化,具體可以參考古代文獻和古代文獻研究。然而,現代漢字詞義的傳承基本保留了古代的意義。
1. 他的成功事因于他勤奮的工作和才華出衆。
2. 深入了解事因,才能有效解決問題。
3. 我們需要探究這個問題的事因,才能找到解決方案。
事因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各種形式的詞組,例如:
原因、起因、成因、多因、事物之因
與事因意義相近的詞語有:
緣由、根源、來由、因由、因素
與事因意義相反的詞語包括:
結果、效果、成果、後果、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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