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adline] 完成某事所限定的時間;期限
超過時限,即應罰款
指限定的時間。 唐 薛用弱 《集異記補編·李清》:“會當至此,但時限未耳。”
“時限”是現代漢語中的常用名詞,指完成某項事務或達到某種狀态所規定的時間限制。其核心含義強調時間的邊界性和強制性,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指由法律、規定、合同或指令等明确設定的時間範圍或截止點,超過該時間點即可能産生特定後果(如權利喪失、義務未履行需擔責等)。
示例場景: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限定的時間;最後期限。”
例:任務必須在規定時限内完成。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現代漢語詞典[M]. 北京:商務印書館, 2016.)
《漢語大詞典》
釋義:“指定的時間界限。”
例:古籍《唐律疏議》中已有“訴訟時限”的記載,體現古代法律對時間效力的重視。
(來源: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漢語大詞典[M].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1986–1994.)
在法律領域,“時限”常與時效制度關聯,特指權利行使或義務履行的法定期間。例如:
權威參考:全國人大常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Z]. 2020.
全國人大常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Z]. 2021修正.
“法定期限”“申請時限”“履約時限”“時限緊迫”
常受“嚴格、明确、合理”等形容詞修飾,作主語或賓語(如“延長時限”“遵守時限”)。
“時限”作為具有約束力的時間邊界概念,貫穿于法律、行政、商業等場景,其權威釋義需結合規範性文件及專業工具書界定。理解時應注重其“強制性”與“終點性”特征,避免與中性詞“期限”混淆。
“時限”是一個漢語詞彙,指對某一事項規定的時間限制,通常用于強調完成某項任務、流程或行使權利的最後時間節點。以下是詳細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領域(如法律、商業)中的時限規定,可提供更具體的場景以便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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