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aterial object]∶現實的具體的東西
臨摹實物的圖畫
(2) [in kind]∶實際應用的東西
實物工資
(1).實際應用的東西。 唐 李德裕 《論河東等道比遠官加給俸料狀》:“伏望今日以後,戶部卻與實物,仍及時支遣。” 周而複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六:“工人趕到門口,馬上把鈔票往小洞外邊塞,自己家屬在門外接了錢,飛也似的奔到米店油店和百貨店去買自己需要的東西。把鈔票都變成實物,然後才能安心回到家裡。”
(2).真實的東西。 魯迅 《書信集·緻陳煙橋》:“我看先生的木刻,黑白對比的力量,已經很能運用的了,一面最好是更仔細的觀察實狀、實物;還有古今的名畫,也有可以采取的地方,都要隨時留心,不可放過。” 徐特立 《各科教學法講座》:“因為實物不過是脫離了它的産地的實物,它是加了人工保護的東西,所以我們如果停止在實物教學,則對于實物産生的實際環境,就不會了解。”
(3).指具有相對靜止狀态的質量的基本粒子所組成的物質。為物質存在的一種形式。
“實物”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層面的含義,以下是綜合各領域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實物是物質的基本形态之一,指靜止質量不等于零的物質,由大量不可分割的粒子組成。這類粒子具有三個核心特性:廣延性(占據空間)、不可入性(不能與其他粒子同時占據同一位置)和不變質量。
以上内容綜合了物理學、日常生活及跨領域應用的解釋,如需更全面信息可參考來源、2、3等。
“實物”是指具體的、有形的事物,與虛拟的、抽象的概念相對應。它是人們能夠直接感知、觸摸和實際使用的物質存在體。
“實物”一詞的拆分部首為“宀”和“力”,它的總筆畫數為10。
“實物”一詞最早出現在《周禮·地官司徒·西夷》中,用以指代實際存在的物品。
“實物”的繁體字為「實物」。
在古代,漢字“實物”的寫法有所變化,例如《說文解字》中的寫法為“它物”,《康熙字典》中的寫法為“実物”。
1. 這個博物館展示了各種珍貴的實物,讓人們近距離了解曆史和文化。
2. 我們需要一些實物證據來支持我們的觀點。
實物條件、實物證據、實物統計、實物管理、實物存入等。
近義詞:物品、物件、實體
反義詞:抽象、虛幻、非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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