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se touch with;be scattered] 散失;離散
去年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
在白河戰鬥中,因保護 劉宗敏,與 賀人龍厮殺,一時和部隊失散。—— 姚雪垠《李自成》
猶離散。《京本通俗小說·馮玉梅團圓》:“民婦乃吾之妻也。因兵火失散,不意落於君手!” 清 吳偉業 《阆州行》:“失散倉皇間,骨肉都抛棄。” 老舍 《全家福》第一幕:“母子失散了二十年,會叫人民警察給找到了!”
“失散”是一個漢語動詞,讀作shī sàn,表示因意外、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緻親人、朋友或群體分離且失去聯繫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現實情境
文學與曆史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如、3、5、9)。
失散是指人們原本在一起或是有聯繫,卻突然分離或失去聯繫的情況。它可以用來形容親人或朋友因為某種原因而分開,也可以用來表示丢失或遺失的狀态。
失字可以拆解為“大”和“口”,其中“大”為左邊部首,表示字形,而“口”為右邊部首,表示音形。失字總共有4畫。
失字的來源不太明确,一般認為它是由指代“分離”或“失去聯繫”的意義的字形演變而來。在繁體字中,失字的形狀和簡體字相似。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有一些差異,但失字的字形基本相同。在古代文獻中,失字也被用來記錄人們分離、失去聯繫或遺失的情況。
1. 我們在火車站失散了,後來才在公園裡重逢。
2. 這本書是我在搬家時不小心遺失的。
1. 失落 - 形容失去某物或失去重要人物而感到悲痛。
2. 失聯 - 指失去了聯繫,特别是在通信中斷的情況。
1. 分離 - 指兩個或多個本來在一起的事物或人們被分開。
2. 丢失 - 指無法找到或找回本來該有的東西。
團聚 - 指本來分離的人或事物重新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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