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識見與操行。 南朝 梁 沉約 《崔慧景加侍中诏》:“志氣淹通,識履詳正。”
“識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識履(拼音:shí lǚ)指識見與操行,即個人的見解能力和行為品德的結合。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強調内在智慧與外在實踐的并重。
語源:
最早見于南朝梁代沈約的《崔慧景加侍中诏》:“志氣淹通,識履詳正。”,意為稱贊崔慧景的志向、學識和品行端正。
單字解析:
現代漢語中,“識履”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文言或學術讨論中。其近義詞可包括“才德”“知行”等,但更強調學識與品行的統一性。
若需進一步了解“履”的詳細含義(如“步履維艱”“履新”等用法),可參考權威詞典。
識履是一個漢字詞彙,由“識”和“履”兩個字組成。
識履表示辨别并選擇適當的行為或舉止,意味着深知禮儀并應用于日常生活中。
識履的部首是言,履的部首是屍。識履的總筆畫數為11。
識履是《說文解字》中的正文字,最早的形狀是屍旅之履,意為屍體橫卧的樣子。後來加上了放任不羁的行為,表示了對禮儀的貶低。在繁體字中,識履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識履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如:履的舊字形是彳+呂,其中呂隻取右邊的半個部分。
識履可與其他詞彙組合成新詞,如:
識履的近義詞是識禮,兩者的意思相似,都表示明白禮儀。而反義詞是無禮,表示不懂得禮儀或不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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