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于道路每隔十裡設長亭,五裡設短亭,供行旅停息。近城的十裡長亭常為送别之處。 北周 庾信 《哀江南賦》:“水毒 秦 涇 ,山高 趙 陘 ;十裡五裡,長亭短亭。” 倪璠 注:“《白孔六帖》雲:‘十裡一長亭,五裡一短亭。’” 宋 蘇轼 《送孔郎中赴陝郊》詩:“十裡長亭聞鼓角,一川秀色明花柳。” 元 王實甫 《西廂記》第四本第三折:“今日送 張生 赴京,就十裡長亭,安排下筵席。”《醒世恒言·三孝廉讓産立高名》:“ 許晏 、 許普 謝恩辭朝,公卿俱出郭,到十裡長亭,相餞而别。”《白雪遺音·馬頭調·古人名》:“ 崔鶯鶯 ,十裡長亭把 張生 送。”
"十裡長亭"是漢語中承載深厚文化意象的固定詞組,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
詞源釋義
《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舊時城外五裡處設短亭,十裡設長亭,供行人休憩或餞别"(來源:《漢語大詞典》)。該建制始見于秦漢時期的驿傳制度,唐代演變為律法規定的交通配套設施。
空間計量功能
據《古代漢語詞典》記載,長亭以"十裡"為間距單位,既符合《考工記》"市朝一夫,路門九軌"的古代城市規劃理念,也對應人體步行半日路程的生理需求(來源:《古代漢語詞典》)。這種标準化設計在《水經注》等地理文獻中留有實證。
文學象征體系
該詞在文學語境中形成三層遞進意象:
《大明會典》載"凡餞送之禮,五品以上官于長亭",說明其承擔着規範社會關系的禮制功能。這種建築形制與"折柳贈别"習俗共同構成古代送别禮儀的完整體系(來源:《大明會典》禮部卷)。
“十裡長亭”是中國古代交通與文學中的經典意象,具體解釋如下:
“十裡長亭”指秦漢時期在道路旁每隔十裡設置的亭子,供行人休憩或送别親友。後來逐漸演變為五裡設短亭、十裡設長亭的規制。其名稱源自《白孔六帖》卷九的記載:“十裡一長亭,五裡一短亭”。
該詞頻繁出現在詩詞戲曲中,象征離愁别緒。例如:
如今“十裡長亭”更多作為文化符號,用于形容送别場景或表達對古典意境的追慕。例如在傳統藝術、影視作品中常複現這一意象。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學作品中的引用,可參考《白孔六帖》《西廂記》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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