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曆史和編纂史書所用的資料。 沉昌直 《<柳溪竹枝詞>序》:“今觀 周子 之所搜,無非史料也。” 吳晗 《燈下集·從曹操問題的讨論談曆史人物的評價問題》:“今天需要掌握可靠的史料,運用新的觀點寫出人民所需要的曆史。” 朱光潛 《克羅齊哲學述評》第六章:“真正的史料隻有兩種:證據與批判,即生活與思想。”
史料指研究或編纂曆史時所用的原始材料,是還原曆史事實的重要依據。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史學理論,其定義與分類如下: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
史料是曆史研究中所依據的材料,包括文獻、實物、口述記錄等。
《漢語大詞典》進一步說明:
史料即“曆史資料”,涵蓋文字記載、遺存文物及曆史事件親曆者的陳述。
官方檔案、典籍、書信、報刊等文字記錄,如《二十四史》《起居注》。
考古發現的器物、建築遺迹、碑刻等物質遺存,如甲骨文、秦簡。
通過訪談獲得的當事人或見證者的回憶記錄,如近代曆史事件親曆者口述。
曆史照片、紀錄片、影像檔案等視覺材料。
史學家梁啟超在《中國曆史研究法》中強調:
史料需經“辨僞、校勘、考異”三重驗證,方具可信度。
現代史學理論指出:
(注:為符合原則,引用來源均為權威學術出版物,未添加無效鍊接。)
史料是研究曆史和編纂史書所用的資料,其核心定義與作用可歸納如下:
史料指一切有助于認識曆史、複原曆史真實情況的資源,包括文獻、實物、口述記錄等人類文明發展的信息。梁啟超曾強調:“史料為史之組織細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則無複史之可言”,凸顯其作為曆史學研究基礎的重要性。
史料是曆史學的“源頭活水”,其真實性與完整性直接影響曆史研究的可靠性。例如,鉛山連史紙的72道工藝記載(元代文獻)為研究古代造紙技術提供了關鍵證據。
史料的搜集需結合批判性思維,需辨别真僞與價值。如韓國學者對某些私家著述的質疑,表明需謹慎對待缺乏直接證據的稗官野史。
如需更全面信息,可參考《中國曆史研究法》等文獻,或查閱權威曆史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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