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ographical sketch;short biographical account] 一種傳記文體,概述人的生平事迹
《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
(1).文體的一種,記述人或事的梗概,有别于正式傳記。 宋 王偁 有《東都事略》一百三十卷,記 北宋 九朝事迹。 明 陸垹 《篑齋雜著·忠賢奇祕》:“予以使至,索其書觀之,有所謂,《群忠事略》者,蓋紀靖難時死事諸賢。” 姚華 《論文後編·目錄中》:“事略不必如行狀、行述之具備,即一言一事,亦可成篇;或生平梗概,雖已悉書,然恐其不詳也,故亦稱略,以待增益。”
(2).指人的事迹大略。 許傑 《憶王以仁》:“有個朋友……寫信問我關于 蔣徑三 和 王以仁 的生平事略。”
事略是漢語詞彙中表示人物或事件簡要記述的文體概念,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詞義構成 "事"指具體事件或生平經曆,《漢語大詞典》解釋為"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所遇到的一切社會現象";"略"取"概要、簡省"之意,《說文解字》釋作"經略土地也",此處引申為簡要記載。二字組合形成"簡要記事"的核心語義。
整體定義 《辭海》界定為:"記載人物生平梗概或事件大要的文字,較傳記簡略"(第七版語言文字卷)。其記述重點在于突出主要事迹,不追求細節完整,常用于曆史編纂或紀念性文字。
應用範疇 在文獻學分類中屬于記叙文變體,《中國文體學辭典》将其與"列傳""年譜"并列為三類人物記述文體,多用于:
該詞最早見于元代文獻《文獻通考》,明清時期發展為獨立文體。在語義辨析方面需注意:與"傳記"相比更側重事件而非人物性格;與"年表"相比注重叙事連貫性而非時間排序。
“事略”是一個中文詞彙,主要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事略指一種傳記文體,其特點是簡要概述人物生平或事件梗概,與正式傳記(如史傳、行狀)相比更為簡略。例如:
在古籍中,“事略”也用于指代人物生平的大緻輪廓(如“生平事略”)。現代語境下,該詞多用于學術或文獻領域,日常使用頻率較低。
注:關于具體文獻案例(如《東都事略》的卷數),可參考《辭海》或權威曆史資料獲取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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