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arved stone]∶刻着文字、圖畫的碑碣等石制品或石壁
(2) [stone inscription]∶石碑或其石制品上面刻的文字、圖畫
(1).刻有文字、圖畫的碑碣或石壁。亦指上面所刻字畫的拓本。《史記·秦始皇本紀》:“作 琅邪臺 ,立石刻,頌 秦 德,明得意。” 宋 黃庭堅 《書磨崖碑後》:“平生半世看墨本,摩挲石刻鬢成絲。” 金 元好問 《濟南雜詩》之五:“石刻燒殘讌集辭,雄樓傑觀想當時。”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四·讀書台》:“ 濟南 近有人耕田間,掘得‘讀書臺’三字石刻。” 魯迅 《南腔北調集·“連環圖畫”辯護》:“ 宋 人的《唐風圖》和《耕織圖》,現在還可找到印本和石刻。”
(2).镌雕石制品。《人民日報》1959.9.19:“有些技藝精湛的石刻藝人,隻能背上幾塊石頭,天涯海角到處流浪。”
石刻,作為中國傳統藝術與曆史記錄的重要載體,指以天然石材為原料,通過雕刻技法形成文字、圖案或立體造型的工藝形式。根據《漢語大詞典》定義,石刻是"在石頭上雕刻文字、圖像等作品的總稱"。其内涵可從以下五方面解析:
工藝屬性
石刻包含線刻、浮雕、圓雕等技法,《中國文物大辭典》指出,商周青銅器鑄造中已運用石刻技藝制作模具,印證其工藝傳承逾三千年。漢代畫像石采用"減地平雕"手法,形成獨特的平面浮雕效果。
曆史功能
據《中國大百科全書》記載,石刻在先秦時期主要用于記功頌德,如現存最早的秦代石鼓文。唐代《開成石經》開創了石刻文獻保存典籍的先例,現存西安碑林的114塊碑石完整保存了儒家十二部經典。
類型劃分
《石刻學概論》将其分為四大類:
文字載體特征
故宮博物院研究表明,石刻文字具有"三重穩定性":材質抗風化、内容不易篡改、拓片可傳千年。東漢《熹平石經》作為官方标準文本,校正了漢代經學典籍的傳抄誤差。
非遺價值
2014年"金石篆刻"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中國藝術研究院強調,石刻技藝承載着漢字演變、書法藝術、曆史地理等多維度文化信息,其中龍門石窟造像題記更是印證了北魏至唐宋的書法嬗變軌迹。
石刻的詳細解釋如下:
石刻指在石頭表面雕刻文字、圖畫或造型的藝術形式,既包含刻有内容的石制品(如碑碣、石壁),也指代石制品上的文字或圖案本身。
按功能分類
按藝術形式分類
如需更全面的分類或地域性石刻研究,可參考考古文獻或博物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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