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story;historical records] 記載史事的典籍
曆史典籍,史書。 三國 魏 曹植 《求自試表》:“每覽史籍,觀古忠臣義士,出一朝之命,以殉國家之難,身雖屠裂,而功銘著於 景 鐘,名稱垂於竹帛,未嘗不拊心而歎息也。” 唐 劉知幾 《史通·疑古》:“夫聖人立教,其言若是,在於史籍,其義亦然。”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二》:“此時史籍甚微,未足成類也。” 瞿秋白 《<餓鄉紀程>跋》:“幾世紀幾千年的史籍,正象心血如潮,一刹那間已現重重的噩夢。”
史籍是記錄曆史事件、人物及相關資料的文獻總稱,其核心含義與特點可歸納如下:
史籍指以文字形式系統記載曆史的典籍,包含正史(如《史記》)、編年史(如《資治通鑒》)、傳記(如人物列傳)、地方志等類型。其名稱由“史”(曆史)和“籍”(書籍)組合而成,屬偏正式合成詞。
古代文獻中多次提及史籍的價值,例如:
作為曆史研究的基礎資料,史籍主要用于:
近義詞包括:史乘、史冊、汗青(均指代曆史文獻)。現代語境中,史籍既包含實體古籍,也涵蓋數字化曆史檔案。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史籍分類或研究方法,可查閱專業曆史文獻學著作。
史籍(shǐ jí)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為“史”部首,右邊為“米”部首。它的筆畫數目為10畫。
“史籍”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出現在《石鼓文》中。其中,“史”字意指曆史、史書,而“籍”字則表示記錄、記載。因此,“史籍”可以指代曆史的記錄或史書。
在繁體字中,“史籍”保持了與簡體字一樣的寫法,沒有發生改變。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例如,“史”字在古代寫法中,左邊的部首是“口”,右邊是“日”,上面是“巾”,下面是三點水。而“籍”字的古代寫法則是在左邊的部首上面多加了一個撇。
以下是史籍在句子中的例句:
與“史籍”意義類似的詞語有“史書”、“史抄”。
組詞:史學、曆史、曆史學。
近義詞:史料、史書、史官。
反義詞:小說、虛構。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