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易辦而功效很大。 清 侯方域 《上三省督府勦撫議》:“既示必死之期,又開可生之路,利害懸殊,事捷功倍。”
“事捷功倍”是由“事捷”與“功倍”組成的四字短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兩個維度:一是“行事方法得當,過程順暢迅捷”,二是“通過高效方式達成超預期的效果”。該表達可溯源至漢語成語“事半功倍”的衍生用法,《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2016)将“事半功倍”定義為“用一半的力氣取得成倍的效果”,強調效率與成果的倍增關系。
從構詞法分析,“捷”字取《說文解字》中“捷,獵也,軍獲得也”的本義,引申為行動迅疾且成果顯著;“倍”則源自《爾雅·釋诂》中“倍,代也”的基數疊加概念。二者結合形成“通過正确策略實現效率飛躍”的複合語義,與《漢語成語大辭典》(中華書局,2012)中“舉要治繁”的治理理念形成互文關系。
需特别說明的是,該短語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三版(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4)中屬于活用表達,建議在正式書面語中優先采用“事半功倍”的标準用法。古代文獻中類似表述可見于《孟子·公孫丑上》的“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印證了漢語表達效率觀的曆時傳承。
“事捷功倍”是一個漢語成語,讀作shì jié gōng bèi,意思是事情容易辦理且成效顯著,強調通過高效行動獲得成倍的效果。以下為詳細解釋:
文獻來源:
該成語最早見于清代侯方域的《上三省督府勦撫議》:“既示必死之期,又開可生之路,利害懸殊,事捷功倍。”(另有部分資料提及《後漢書·楊震傳》,但未明确對應内容,可能存在混淆,需謹慎參考)。
語法結構:
“優化流程後,團隊工作‘事捷功倍’,項目提前完成。”
如需進一步了解成語的詳細出處或例句,可參考古典文獻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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