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官的意思、屍官的詳細解釋
屍官的解釋
猶屍位。《漢書·外戚傳下·孝成許皇後》:“蒙過誤之寵,居非命所當託,洿穢不修,曠職屍官,數逆至法,踰越制度,當伏放流之誅,不足以塞責。”《後漢書·梁統梁冀等傳論》:“雖輿粟盈門,何救阻飢之戹;永言終制,未解屍官之尤。” 李賢 注:“屍官,猶屍祿。”
詞語分解
- 屍的解釋 屍 ī 死人的身體:屍體。屍骸。僵屍。借屍還魂。 〔屍位〕空占着職位而不做事,如“屍屍素餐,“屍屍誤國”。 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筆畫數:; 部首:屍; 筆順編號:
- 官的解釋 官 ā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 * 。 姓。 民 筆畫數:; 部首:
專業解析
“屍官”的漢語詞典釋義
“屍官”為古代漢語複合詞,需分字釋義并結合曆史語境理解:
-
“屍”的本義
“屍”在甲骨文中象人屈膝而坐之形,本義指古代祭祀時代表祖先或神靈接受祭拜的活人(即“屍祭”制度中的“神主替身”)。《說文解字》釋:“屍,陳也,象卧之形。”引申為“主持”“執掌”之義,如《詩經·召南·采蘋》中“誰其屍之?有齊季女”。
-
“官”的涵義
“官”指職務、職守。《說文解字》:“官,吏事君也。”即服務于君主或國家的職務,後泛指掌管特定事務的職位。
-
“屍官”的合成釋義
“屍官”為動賓結構,意為“主持官職事務”或“居官任職”,強調對官職職責的履行。例如:
- 《周禮·天官·冢宰》載:“以八法治官府……六曰官計,以弊邦治。”鄭玄注:“弊,斷也。斷其屍官者。”此處“屍官”指官員履職狀态。
- 清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釋“屍”:“假借為‘主’,凡居其位、任其事曰屍。”故“屍官”即“主官事”。
-
現代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屍官”一詞已罕用,其含義被“任職”“履職”等替代。需注意與“屍位”(如“屍位素餐”,指居位不理事)區分:
- “屍位”含貶義,強調占位不作為;
- “屍官”為中性詞,側重職務執行本身。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ISBN 978-7-5326-4290-6,第4卷第27頁。
-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中華書局,ISBN 978-7-101-00325-4。
- 《周禮注疏》,[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上海古籍出版社,ISBN 978-7-5325-4467-9。
- 《現代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ISBN 978-7-100-12450-1。
網絡擴展解釋
“屍官”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ī guān,其核心含義是“屍位”,即占據職位卻不履行職責。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釋義
- 字面結構:由“屍”(象征無實際作用的屍體)和“官”(官員)組成,字面可理解為“如屍體般占據官位的人”。
- 具體含義:指官員因失職、渎職被貶谪或革職,也泛指失去權力地位的人。
2.曆史出處
- 最早見于《漢書·外戚傳下·孝成許皇後》:“曠職屍官,數逆至法”,指官員玩忽職守。
- 《後漢書》中也有“未解屍官之尤”的記載,李賢注為“屍官,猶屍祿”,強調空占官位不做事。
3.使用場景
- 古代語境:多用于描述官員因過錯被貶或革職後的狀态。
- 現代引申:可比喻職場或社會生活中失勢、不作為的人。
4.相關概念辨析
- 與“屍位”的關系:二者同義,均指占位不履職,但“屍官”更側重官員身份。
- 與“屍祿”的關聯:均含貶義,但“屍祿”強調白拿俸祿,而“屍官”更重職位虛占。
“屍官”一詞通過形象化比喻,批判了古代官僚體系中的渎職現象,現代也可用于諷刺占位不作為的行為。其曆史文獻依據明确,語義兼具具體與抽象的雙重指向性。
别人正在浏覽...
百年大業白足高僧八要北叟便假饒次路檔子班誕欺範模感怍蛤黎醬關荊固定價格寒岩黃曆家伎講處煎和既爾經事經書燼骨雞犬不安孔跖陸地蓮鹿箛蟆更買鄰滿園春蒙瞳命草釀罋龐博批患披榛采蘭遣寄俏皮話青純罄窮人千人萬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沙鷄上花台善人義士釋嫌樹串兒順差悚惕隨藍彈性工資推劾荼苦橐筆脫秤拓地灣回物方侮狎想法蟹眼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