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nding; permanent] 長期在任的
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1).古代君主左右執掌政務的長官。《書·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準人、綴衣、虎賁。” 蔡 沉 集傳:“有任事之公卿曰常任。”一說指掌委任之官。見 孔 傳。後泛稱皇帝近臣。《漢書·王莽傳上》:“ 霍光 即席常任之重,乘大勝之威,未嘗遭時不行,陷假離朝。”
(2).正常的負荷。《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大車不較,不能載其常任。”
(3).長期擔任的。如:常任制;常任理事。
“常任”是現代漢語中表示長期固定擔任某一職務或角色的複合詞。《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釋義為“長期擔任的”,強調職位或身份的持續性和穩定性。該詞由“常”(表持續、恒久)與“任”(表擔負職責)組合而成,最早可追溯至漢代文獻中“常職”“任事”等概念,後逐漸凝練為固定搭配。
在具體使用中,“常任”多用于正式場合,例如“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常務委員”等表述,均突出其區别于臨時性或輪替性職務的特性。《漢語大詞典》進一步指出,該詞隱含“經過正式任命程式且具有法定效力”的深層含義,常見于政治、法律及組織管理領域。從構詞法分析,“常”作為表時間的副詞性語素,與動詞性語素“任”構成偏正結構,符合漢語雙音節化的曆時發展規律。
“常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曆史演變和現代應用兩個維度解釋:
“常任”指長期擔任某一職務或職位,具有穩定性與持續性。現代多作為形容詞使用,例如“常任理事”“常任代表”。
如需進一步了解詞源,可參考《尚書》《漢書》等古籍,或查閱權威詞典(如漢典、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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