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類推。謂比類而推究。《墨子·經下》:“推類之難,説在﹝名﹞之大小。” 漢 王充 《論衡·實知》:“凡聖人見禍福也,亦揆端推類,原始見終。” 宋 蘇轼 《郊祀奏議》:“ 秦 燔詩書,經籍散亡,學者各以意推類而已。”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呂超墓出土吳郡鄭蔓鏡考》:“唯索縷、采藥、辟兵、卻病之事興作甚多,後世推類,或并以造竟。”
“推類”是中國古代邏輯學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指通過類比和類同原則進行推理的方法。以下是詳細解釋:
推類指“比類而推究”,即根據事物間的類同關系進行推理。它涵蓋類比、歸納等多種推理形式,是古代名辯學(邏輯學)的核心術語之一。
推類雖未形成嚴密體系,但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邏輯思維,強調從具體經驗出發的類比推理,與西方形式邏輯形成對比。
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推類在《墨子》中的具體論述,可參考的墨家思想分析。
《推類》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推理和歸類。在推理領域中,指根據已有的信息和邏輯關系進行思考,得出結論或推導出新的信息。在歸類領域中,指将事物按照共同特點或分類規則進行歸納、分類。
《推類》這個詞由“扌”、“頁”、“人”、“竹”和“ฉ”五個部首組成。根據現行的簡化字規範,它的總筆畫數為13。
《推類》一詞最早出現在漢代著名的白氏古訓《爾雅》中。《爾雅》是一本古代的字典和詞典,收錄了大量古代漢字的意義和用法。
《推類》的繁體字為「推類」。
在古代寫法中,漢字《推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由于古代字體演變過程中的複雜性,我們無法準确知道其具體古代寫法。
1. 他憑借自己的推類能力,解開了複雜的案件。
2. 在學習中,推類思維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知識。
1. 推理:根據已有信息和邏輯關系進行推斷。
2. 歸類:按照共同特點或分類規則進行分類整理。
3. 類推:根據已有事實或規律,推斷出相似情況下的結論。
4. 推導:根據已有的理論或前提,推出新的結論或推論。
1. 推理:推斷、推測、理由推斷等。
2. 分類:歸納、整理、劃分等。
1. 猜測:憑借直覺或猜測得出結論。
2. 混亂:無法按照規則或特點進行分類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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