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類推。謂比類而推究。《墨子·經下》:“推類之難,説在﹝名﹞之大小。” 漢 王充 《論衡·實知》:“凡聖人見禍福也,亦揆端推類,原始見終。” 宋 蘇轼 《郊祀奏議》:“ 秦 燔詩書,經籍散亡,學者各以意推類而已。”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呂超墓出土吳郡鄭蔓鏡考》:“唯索縷、采藥、辟兵、卻病之事興作甚多,後世推類,或并以造竟。”
推類(tuī lèi)是漢語中的動詞性短語,指根據事物的屬性、規律或已知前提進行邏輯推導與類别歸納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指按照事物的共同特征或内在關聯進行邏輯推演。
例:《荀子·不苟》載“推類接譽,以待無方”,即通過類比推斷來應對變化(來源:《漢語大詞典》卷三)。
将已知事物的特性遷移至同類事物,如《墨子·經下》以“推類之難”說明類比邏輯的複雜性(來源:《古代漢語詞典》第987頁)。
從個别現象總結普遍規律,如《周禮·考工記》工匠“審曲面勢”後推類材料特性(來源:《漢字源流精解詞典》)。
在傳統名學(邏輯學)中,“推類”指基于相似性建立推理模型,如《公孫龍子》通過“白馬非馬”探讨概念推類的邊界(來源:《中國邏輯史研究綱要》)。
經典例證
《荀子·正名》:“辨異而不過,推類而不悖。”
(辨析差異而不偏頗,類推事理而不矛盾)
“推類”是中國古代邏輯學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指通過類比和類同原則進行推理的方法。以下是詳細解釋:
推類指“比類而推究”,即根據事物間的類同關系進行推理。它涵蓋類比、歸納等多種推理形式,是古代名辯學(邏輯學)的核心術語之一。
推類雖未形成嚴密體系,但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邏輯思維,強調從具體經驗出發的類比推理,與西方形式邏輯形成對比。
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推類在《墨子》中的具體論述,可參考的墨家思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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