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足數的錢。相對“短錢”而言。所謂“長”、“短”、往往因時而異。 晉 葛洪 《抱樸子·微旨》:“取人長錢,還人短陌。”《隋書·食貨志》:“京師以九十為百,名曰長錢。”《金史·食貨志三》:“時民間以八十為陌,謂之短錢;官用足陌,謂之長錢。”《宣和遺事》前集:“ 徽宗 遂入茶坊坐定,将金篋内取出七十足伯長錢,撒在那桌子上。”參閱 清 袁枚 《隨園隨筆》卷二十。
多馀的錢。 唐 段成式 《柔卿解籍戲呈飛卿》詩:“未有長錢求 鄴 錦,且令裁取一團嬌。”
“長錢”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結合構詞法與語義演變分析。從《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20)的釋義系統來看,該詞存在兩個主要義項:
一、在傳統金融領域特指“長期流通的足值貨币”,與“短錢”形成對應概念。此用法可追溯至宋代交子制度,《宋史·食貨志》記載“市易務以長錢收滞貨”,這裡的“長錢”指官府發行的法定保值錢币。明代邱濬《大學衍義補》中“長錢之制,貴在恒通”進一步印證其作為穩定貨币的職能。
二、方言中衍生出“富餘資金”的引申義,常見于晉商文獻。清代票號賬簿中“長錢置辦,短錢周轉”的記載(《山西票號史料》,山西經濟出版社,1994),顯示該詞在商業語境中已演變為流動資金管理的專業術語。
現代漢語中,“長錢”常出現在經濟史研究領域,《中國貨币史》(彭信威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修訂版)将其定義為“具有持續購買力的金屬貨币”。該著作通過比對不同朝代錢币成色與物價數據,論證了長錢在抑制通貨膨脹中的曆史作用。
“長錢”是古代貨币流通中的一個術語,其含義和具體使用場景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變化,以下為詳細解釋:
長錢指足數的錢,與“短錢”相對。二者的區别在于兌換标準:長錢按照官方規定的足額計算,而短錢則以不足額的比率折算。例如,官方規定100文為一陌,若實際支付90文即稱為“長錢”,而民間可能以更低的比率(如80文)作為“短錢”。
唐代詩人段成式在詩句中提及“未有長錢求邺錦”,側面反映長錢在日常交易中的使用場景。
唐代文獻中“長錢”也指多餘的錢,但此用法較為少見。
“長錢”本質上是一種足額支付的貨币形式,其具體折算比率因時代、地域而異,多用于官方或正式交易場景。如需更深入的史料考證,可參考《隋書》《金史》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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