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發出火光。《文選·揚雄<羽獵賦>》:“霹靂烈缺,吐火施鞭。” 李善 注引 應劭 曰:“火,電照也。” 晉 陸機 《演連珠》之十九:“鑽燧吐火,以續 湯谷 之晷;揮翮生風,而繼 飛廉 之功。”
(2).古代雜技節目。表演時以燃着物置于口中,噴吐火苗。 漢 張衡 《西京賦》:“吞刀吐火,雲霧杳冥。” 晉 幹寶 《搜神記》卷二:“其人有數術,能斷舌復續、吐火……其吐火,先有藥在器中,取火一片,與黍餹合之,再三吹呼,已而張口,火滿口中。” 唐 王棨 《吞刀吐火賦》:“吞刀之術斯妙,吐火之能又玄。” 魯迅 《故事新編·鑄劍》:“白須老臣的講道,矮胖侏儒的打诨,王是早已聽厭的了;近來便是走索,緣竿,抛丸,倒立,吞刀,吐火等等奇妙的把戲,也都看得毫無意味。”
“吐火”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古代雜技表演
指一種傳統技藝,表演者将燃燒物置于口中噴吐火苗,常見于漢代至唐代的百戲表演。例如《西京賦》記載“吞刀吐火,雲霧杳冥”,後成為川劇的經典絕技之一。
發出火光
古文獻中多用于描述閃電、火焰等發光現象。如《文選·揚雄<羽獵賦>》中“霹靂烈缺,吐火施鞭”,以“吐火”比喻電光閃耀。
成語比喻(情緒激烈)
形容人極度憤怒或急躁,如“像噴火一樣無法自控”。此用法多見于現代漢語口語,但權威文獻中較少出現。
方言俚語(重慶話)
在重慶方言中,“吐火”可表示“發脾氣”,屬于地域性表達,例如“他今天有點兒吐火”(需注意此解釋來源權威性較低)。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曆史文獻中多指雜技或火光,現代用法需謹慎考據。
《吐火》是指從口中噴出火焰或者吐出火光。這個詞語通常用來形容神話故事中的神龍、神獸、神仙等能夠吐出火焰的生物。
《吐火》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口和火,具體的筆畫為7畫。
《吐火》這個詞來源于古代神話傳說中的神話故事,被用來描寫神話中火焰噴射的情景。
《吐火》的繁體字為「吐火」。
古時候《吐火》這個詞的漢字寫法并沒有太大的差異,仍然是「吐火」。
1. 龍王吐火,将整個村莊都燒成了灰燼。
2. 傳說中的鳳凰可以吐火,将敵人變成灰燼。
3. 那隻惡龍一吐火,周圍的山脈都被大火吞噬了。
1. 吐火珠
2. 吐火砲
3. 吐火罐
噴火、吐焰
吸火、噬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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