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刺割。 唐 孟郊 《寒溪》詩之三:“波瀾凍為刀,剸割鳧與鷖。” 宋 洪邁 《夷堅丙志·黃十翁》:“又一山,有樹無葉,垂植刀劍,囚扳援而上,受剸割之苦,積屍無數。”
(2).裁決,治理。《舊唐書·李涵傳》:“ 德宗 即位,以 涵 和易,無剸割之才,除太子少傅,充 山陵 副使。” 宋 王谠 《唐語林·識鑒》:“﹝某公﹞長厚有餘,心無機術,傷於畏怯,剸割多疑。” 明 唐順之 《贈宜興令馮少虛序》:“此兩者煩文縟禮之疲其形,惕讒畏譴之鬭其心,雖有強幹之資,剸割之才,且耗然而眊矣。” 清 錢謙益 《三良詩·汪中丞歲星》:“修謹固足多,剸割亦可倚。”
剸割(tuán gē)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用刀切割或宰割,多用于描述具體的物理分割行為,亦可引申為抽象層面的處理或決斷。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古籍用例的詳細解析:
切割、宰割
指用刀具分割物體(尤指肉類或食材),強調動作的利落與力度。
例證:
《莊子·養生主》:"庖丁為文惠君解牛……動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庖丁解牛即含"剸割"之意)
來源:《漢語大詞典》"剸"字條
決斷、裁決
引申為對事務的處理或裁奪,常見于古代政論語境。
例證:
《淮南子·主術訓》:"人主之居也,如日月之明也……執術而禦之,則管、晏之智盡矣。"("執術"含決斷之意)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剸"字釋義
從"刀",專聲,本義為割斷。《說文解字·刀部》:"剸,斷也。"
從刀,害聲,本義為用刀截斷。
二字同義複用,強化"切割"的動作意象,屬典型并列式複合詞。
《周禮·天官·内饔》:
"凡掌共羞、脩、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刑"通"铏",指切割牲體,與"剸割"相關)
來源:《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
《後漢書·杜笃傳》:
"若夫文身鼻飲緩耳之主,椎結左衽鐻鍝之君……剸刃者皆倒。"("剸刃"指揮刀砍殺)
來源:《後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現代漢語中,"剸割"已罕用,僅見于古籍研究或特定成語(如"剸繁決劇",意為處理繁難事務)。其核心義仍保留于"切割""裁決"等衍生概念中。
參考資料:
“剸割”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源、用法及文獻引證三方面解析: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見,多見于古籍或文學引用。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說文解字》《廣韻》等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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