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定期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金史·選舉志一》:“其後南北通選,止設詞賦科,不過取六七十人。”
"通選"是由"通"和"選"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個層面:
一、詞源釋義 "通"取《說文解字》"達也"之本義,指貫通、普遍;"選"據《廣雅》"擇也"之訓诂,表選擇、遴選。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字面意為"貫通性選擇",強調在廣泛範圍内的系統性遴選。現代漢語中特指打破專業壁壘的跨領域選擇機制,常見于高等教育領域。
二、現代應用
教育制度層面 指高校實施的"通識教育選修制度",如北京大學2000年建立的"通選課體系",允許學生跨學科選修五大領域課程(引自北京大學教務部《本科通識教育實施方案》)。
課程屬性層面 特指具有基礎性、交叉性的公共選修課程。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标準》明确要求,通選課程應占本科總學分15%-20%,以培養複合型人才。
選課機制層面 包含"通選"與"限選"的對應關系。中國人民大學《本科培養方案》規定:通選課面向全校開放,限選課僅限本專業學生選修,形成"通專結合"的課程架構。
“通選”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指古代定期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通選”指通過統一标準定期選拔官員的機制,常見于金朝等曆史時期。該制度強調跨地域選拔,如《金史·選舉志一》記載:“其後南北通選,止設詞賦科,不過取六七十人”,說明其覆蓋範圍廣但選拔人數有限。
該制度在金朝尤為典型,通過簡化選拔流程(如僅設詞賦科)提高效率,但錄取人數較少(如六七十人),反映出選拔的嚴格性。
“通”在古漢語中可表“連接、傳達”(如“溝通”“通商”),“選”則指“選拔”。二者結合後,“通選”特指制度化的官吏選拔。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案例或制度演變,可參考《金史》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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