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之一。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斷。
同一律是邏輯學的基本規律之一,其核心要求是:在同一個思維過程中,所使用的概念或命題必須保持自身的确定性和一緻性,不能隨意改變其内涵或外延。以下是具體解釋:
核心公式
同一律可表達為:
$$
A = A
$$
即任何概念或命題在确定的語境中必須等同于自身。
具體要求
違反同一律的典型錯誤
實際應用意義
同一律是有效溝通的基礎。在法律條文、科學論證中,術語的嚴格一緻性可避免歧義;日常讨論中遵守同一律則能減少“雞同鴨講”的無效争論。
哲學延伸
同一律并非否認事物的變化(如“河水流動”),而是強調思維過程中對概念的界定需穩定。它與其他邏輯規律(矛盾律、排中律)共同構成理性思維的基礎框架。
同一律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同”和“一律”兩個部分組成。拆分部首是“口”(kǒu)和“彳”(chì),其中“口”部表示音的意義,而“彳”部表示人走路的意義。拆分筆畫分别是8畫和9畫。
“同一律”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說文解字》中記載的“同稀漢”(同樣),意為相同的樣子或特征。在漢字的形意結構中,通常會将意義相近的詞彙合為一個詞語,以便減少記憶負擔。
在繁體漢字中,“同一律”被寫作“同一律”,其筆畫部首和拆分方式與簡體漢字保持一緻。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漢字有所不同,但“同一律”這個詞彙并沒有明确的古代寫法。古代人們往往通過之間加減部首或改變字形來表達不同的意義。例如“同化”可以寫作“同化”,意為相同的味道;“同源”可以寫作“同轅”,意為共同的起源。
1. 在這個團隊中,大家必須遵守同一律,共同努力實現目标。
2. 這個規則適用于所有成員,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都要遵守同一律。
1. 同意:表示對某個觀點或事物持相同的見解或态度。
2. 一律:表示對一切人或事物都應采取相同的處理方式或規定。
1. 統一:指将不同的事物或觀點合并、整合為一個整體。
2. 一緻:指多個方面或對象的特性或觀點相同或保持一緻。
1. 不同:表示事物或觀點之間存在差異或區别。
2. 不一律:表示對一切人或事物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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