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蹄齧 ”。
“蹄囓”是一個由“蹄”與“囓(齧)”組成的複合動詞,多用于描述動物用蹄部踢踏、牙齒啃咬的動作或狀态。在古漢語中,“蹄”指代牲畜足部,《說文解字》釋為“獸足也”;“囓”通“齧”,《廣韻》注為“噬也”,即啃咬之意。二字結合後,既可指動物攻擊行為(如《漢書·王莽傳》載“馬蹄齧人”),也可引申比喻自然力量對物體的侵蝕(如水流沖蝕山石)。
該詞在文學作品中常見于具象化描寫,如唐代韓愈《畫記》中“或蹄或齧”生動勾勒馬匹動态。現代《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獸類用蹄踢和用嘴咬”,屬于書面用語,日常口語中多拆分使用“踢咬”等替代表述。
“蹄囓”一詞可能為“蹄躈”的書寫變體或誤寫,其核心含義與古代計算牲畜數量的方式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詞義解析
基本構成
“蹄”指動物足部的角質覆蓋物(如馬蹄、牛蹄),而“躈”(qiào)原指肛門,在古漢語中與“噭”(jiào,指口)通用。因此,“蹄躈”合指蹄與口(或肛門),作為古代統計牲畜數量的單位。
計算方法
古代以“蹄躈”為計量單位,每頭牲畜按“四蹄一躈(或一噭)”計算,即每頭牲畜算5個蹄躈。例如“馬蹄躈千”實指200匹馬(200×5=1000)。
二、文獻例證
三、常見誤寫說明
“蹄囓”中的“囓”為“齧”的異體字,本義為“咬”,但結合古籍用例及上下文,“蹄躈”更符合原意,可能因字形相近或排版問題導緻誤寫。
建議:若需引用古籍中的相關内容,建議核對原文确認是否為“蹄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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