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在長江中上遊流域各省區實施的林業生态工程。規劃造林667萬公頃,以恢複和擴大森林植被,遏制水土流失。建設時間為1989-2015年。
長江中上遊防護林
釋義:
指在中國長江中上遊地區(主要包括青海、西藏、四川、雲南、重慶、湖北、湖南、江西等省市區)建設的,以人工林和天然林為主體,通過科學規劃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統。其核心功能是防治水土流失、涵養水源、改善生态環境,保障長江流域生态安全與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核心功能與意義:
政策背景與實施:
該工程屬于國家重大生态工程“三北”及長江流域等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的核心部分,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統籌推進。其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全國生态環境建設規劃》等法規,通過退耕還林、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措施逐步完善。
權威參考來源:
明确防護林的定義與生态保護要求,強調國家對重點生态區域的森林資源保護責任。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方網站
詳述工程範圍、目标及技術标準,界定“長江中上遊”為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嘉陵江等源頭及幹流沿岸區域。
來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官網
定義“防護林”為以防禦自然災害、維護基礎設施為目的的林帶或森林群落,長江中上遊防護林屬“水土保持林”類别。
來源: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延伸說明:
該防護林體系與“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協同實施,是長江經濟帶“生态優先、綠色發展”戰略的基石,對實現“雙碳”目标具有長期貢獻。
長江中上遊防護林是中國在長江中上遊流域實施的一項重大林業生态工程,以下為詳細解釋:
該工程通過大規模植樹造林恢複植被,主要目标是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遏制因人類活動加劇導緻的水土流失問題,同時維護長江流域生态平衡和可持續發展。工程覆蓋長江中上遊各省區,規劃造林面積達667萬公頃,實施時間為1989年至2015年。
作為中國八大森林工程之一,該工程不僅改善了長江流域生态環境,還為長江經濟帶的發展提供了生态安全保障。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國家林業局或生态工程專項報告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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