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tion] 用簡明條文規定的通過命令頒布的關于軍隊戰鬥、生活等的行動準則
内務條令
(1).條文法令。 宋 梅堯臣 《送衛真宰晏寺丞罷長安》詩:“歸見 蕭何 政,條令舊 鎬 間。” 宋 葉適 《吏胥》:“且公卿大臣之位,其人不足以居之,俛首刮席,條令憲法多所不諳,而寄命於吏。”
(2).今多指用簡明條文規定的行動的準則。 周6*恩6*來 《抗戰軍隊的政治工作》:“對于犯錯誤犯紀律的分子,主要是要采取說服教育的方式,隻有在萬不得已時才執行紀律條令。”如:**、内務條令、隊列條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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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令”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指用簡明條文形式規定的行動準則或法令。現代多用于軍隊管理,例如戰鬥條令、紀律條令、内務條令等,明确軍隊作戰、生活及日常行為的規範。
現代條令具有強制性和規範性,如周恩來曾強調“執行紀律條令”的必要性。其内容通常由官方機構制定,确保行動統一性和紀律性。
如需更詳細的分類或曆史案例,可參考古籍或軍事管理相關文獻。
《條令》是一個漢字詞語,含義是法令、章程、規定等,通常是為了制訂法律規章或組織管理所制定的規定和規範。
《條令》包含兩個部首,左側部首是“竹”,右側部首是“束”。它總共有十畫。
《條令》一詞最早出現在《尚書》中,是中國古代的一部重要經典之一。後來,這個詞逐漸被廣泛應用于法律和組織管理領域。
《條令》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條令」。
在古代,漢字寫法存在一定的變化。根據古代漢字字形演變的情況,古時候寫《條令》的漢字形狀可能略有不同。然而,《條令》這個詞的基本意義和用法在古代與現代并無太大差異。
1. 該國通過了一條新的條令,以加強環境保護。
2. 請遵守學校的各項條令規定。
1. 條款:法律或協議中的各項具體規定。
2. 法令:國家法律的一種昵稱,與《條令》含義相近。
3. 規章:組織内部的一種管理制度,用以規範行為和維持秩序。
1. 法規:國家或組織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規定。
2. 規程:一種行動、操作、管理所需遵循的準則或步驟。
1. 自由:行為不受限制,不受法律或規章的約束。
2. 解禁:解除某項禁令或限制,不再受法律或規定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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