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田産的訴訟。《新唐書·百官志四下》:“戶曹司戶參軍事,掌戶籍……婚姻、田訟、旌别孝悌。”《宋史·職官志三》:“左曹分案三:曰戶口……曰農田,掌農田及田訟。”
“田訟”是一個漢語詞彙,指與田産相關的訴訟或糾紛,主要用于描述古代涉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等問題的法律争議。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田訟”由“田”(農田、土地)和“訟”(訴訟、争議)組成,字面意為因田産引發的訴訟。古代土地是重要的生産資料,相關糾紛常需官府裁決。
曆史背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田訟案例,可查閱《曆代刑法考》等法制史文獻。
《田訟》(讀音: tián sòng)是一個漢字詞彙,表示古代中國一種用田地來解決産權糾紛的司法制度。
根據《康熙字典》,田訟的部首是“田”(田字底部橫置),所以它屬于“田”部。它總共包含了10筆。
《田訟》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東周時期的《周禮·地官》中,它是一種地方裁判制度的名稱。後來,這個詞被廣泛運用于解決土地産權争議。它是古代中國早期的一種行政機構和司法制度。
《田訟》的繁體字是「田訟」。
古代漢字中的田訟寫作「田訟」,其中的「訟」的右邊有個「言」字旁邊上半部分增加了一個字形「言」。
1. 這個州長引入了田訟制度,以解決農民之間的土地糾紛。
2. 在古代,田訟被廣泛運用于解決土地産權的争議。
1. 田地
2. 田園
3. 田畝
1. 地訟:與田訟的含義相近,表示土地糾紛的解決制度。
2. 田猶:也指田地方面的糾紛和争議。
沒有明确的反義詞。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