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科舉制度的一種特殊規定:考進士多次不中者,另造冊上奏,經許可附試,特賜本科出身,叫“特奏名”,與“正奏名”相區别。《宋史·選舉志一》:“ 開寶 三年,詔禮部閲貢士及十五舉嘗終場者,得一百六人,賜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蓋自此始。”《宋史·選舉志一》:“二十一年,禦試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中興以來,得人始盛。”參閱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
“特奏名”是宋代科舉制度中的一項特殊政策,主要針對多次參加進士考試落榜的考生。以下是詳細解釋:
特奏名制度允許在省試中多次落第(通常達15次以上)的考生,經禮部造冊上奏後,由皇帝特許參加附試,合格者賜予“同進士出身”資格。這一制度與常規錄取的“正奏名”形成區别。
該制度始于宋太祖開寶三年(970年),首次對15次落榜的106名考生特賜出身,此後逐漸形成定制。
擴展參考:特奏名制度被稱為“恩科”或“恩榜”,是宋代“重文抑武”政策的體現,對後世科舉制中“舉人”“貢士”等寬限政策有深遠影響。想了解更多細節,可查看、3、4等來源。
特奏名是一個漢字,具有多個意思和用法。下面将對特奏名的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進行介紹。
特奏名由部首犬(犭)和員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特奏名的意思源自于《紅樓夢》,它是賈府中賈政的字。它的意思是“受命派遣”。源于古代文化,可用于形容某人或某事被指派或被命令執行某項任務。
特奏名的繁體寫法為「特奏名」。
在古時候,特奏名可能被寫成傳統漢字形式「特奏名」。
1. 他被特奏名為這個任務的負責人。
2. 那個将軍特奏名他的士兵執行一次秘密任務。
組詞示例:特别奏名、特殊奏名、名特奏、特奏、特名等。
近義詞示例:指派、命令、派遣等。
反義詞示例:放任、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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