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種企業經營方式。擁有先進經營管理經驗和名牌産品、特色服務或專利等優異條件的企業,用契約形式特許其他獨立的企業使用自己的商标、店名和經營模式進行經營,并收取使用費。
特許經營最早起源于美國,1851年Singer縫紉機公司為了推展其縫紉機業務,開始授予縫紉機的經銷權,在美國各地設置加盟店,撰寫了第一份标準的特許經營合同書,在業界被公認為是現代意義上的商業特許經營起源。特許經營(也稱加盟經營)是一種商業模式,通過合同形式将特許人的品牌、技術、經營模式等資源授權給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需在統一管理下開展經營活動并支付費用。以下是詳細解析:
定義
特許經營是擁有注冊商标、專利、專有技術等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授權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其資源,并要求對方在統一模式下經營。例如麥當勞、肯德基等連鎖品牌均采用此模式。
基本要素
根據授權内容可分為: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
如需進一步了解備案流程或分類案例,、等來源。
特許經營是指授予他人特定的權益和權限,以從事某一經營活動或使用某一品牌。它是一種經營方式,授權方為特許人,被授權方為特許經營者。授權方會根據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對特許經營者提供支持和監督,以确保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特(人字旁、6畫)、許(言字旁、8畫)、經(纟字旁、11畫)、營(艹字頭、15畫)。
特許經營這一詞彙的出現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的美國。隨着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的擴大,企業發現通過授予他人使用自己的品牌和經營模式,可以快速擴大業務範圍和增加市場份額。特許經營模式因此應運而生。
特許經營(繁體字)
特許經營(繁體字)
該公司成功地開展了特許經營,使其品牌在全國範圍内獲得了廣泛的認可。
特許合同、特許權、特許連鎖、特許經營者、特許品牌
授權經營、特權經營、特許權經營
自主經營、獨立經營、非授權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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