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舉考試考卷的謄錄人員。 商衍鎏 《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二章第三節:“防考官認識士子筆跡之弊,由布政司于各府、州、縣書吏内挑選考驗若幹名為謄録書手。” 商衍鎏 《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二章第三節:“謄録書手不準攜帶墨筆,如有頂冒入場,代人改竄文藝者,查出治罪。”
“謄録書手”是清代科舉考試中的專職人員,負責謄抄考生試卷以防止考官通過筆迹舞弊。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與職責
該詞拼音為téng lù shū shǒu,注音ㄊㄥˊ ㄌㄨˋ ㄕㄨ ㄕㄡˇ,專指科舉考試中謄錄考生答卷的書吏。其核心職責是将考生原卷(墨卷)用朱筆謄抄為副本(朱卷),确保閱卷官無法通過字迹辨認考生身份。
選拔與要求
謄録書手由地方布政司從各府、州、縣的書吏中選拔,需通過書寫能力考核。謄錄時禁止攜帶墨筆,僅用朱砂謄寫,且若發現替考或篡改答卷等行為,将依法懲處。
曆史背景與制度意義
這一制度源于清代科舉防弊措施,通過“朱墨分卷”确保公平性。商衍鎏在《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中記載,謄録書手的設置有效減少了考官徇私的可能性,成為科舉流程的重要環節。
現代引申含義
部分詞典(如)将其引申為“能力高超、嚴謹細緻之人”,但此屬現代擴展義。其原始含義嚴格指向科舉謄錄職務,并無比喻用法。
該詞是科舉制度術語,強調防弊職能,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現代使用若取引申義,需注意語境區分。
《謄録書手》(謄録書手)這個詞源於中國古代,是指專門書寫、抄錄文獻和古籍以保存傳世的人。他們通常是書院或宮廷中的文人,承擔著保存和傳承知識的重要責任。
《謄録書手》這個詞由兩個漢字組成:「謄」、「録」。其中,「謄」的部首是「言」,它包含了11劃;「録」的部首是「金」,它包含了16劃。
「謄録書手」這個詞最早見於南朝宋文學家劉義慶的《醉翁亭記》。在這篇文章中,他描述了書寫、抄錄和複寫古籍的士人。該詞從此開始被廣泛使用,成為形容古代抄寫員的代名詞。
《謄録書手》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謄錄書手」。
在古代,使用簡體字之前,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例如,《謄録書手》這個詞在古代可能被寫作「謄錄書手」或「甑録書手」,但意思不變。
1. 古代的謄録書手們貢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於抄錄和保存重要的文獻。
2. 他們精確地收集和書寫著各種類型的古籍,以便後世學習和複製。
3. 謄録書手們的傑出工作使得傳世文獻得以在百年之後被人們所研讀和欣賞。
1. 謄録書院
2. 謄録文獻
3. 謄録古籍
1. 題諱家:對於收集古籍和書寫文獻的專門人員的另一稱呼。
2. 抄寫員:書寫和抄錄文獻的人。
1. 消逝:指文獻或知識在時光中逐漸消失或湮沒無聞。
2. 遺失:文獻或書籍由於種種原因而不再存在或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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