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特敕 ”。
特勑(tè chì)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與古代行政文書制度密切相關,現多用于古籍或曆史研究領域。以下從權威辭書角度進行詳細解析:
特勑指古代由皇帝親自頒布的特别诏令,區别于常規行政文書。其中:
該詞常見于唐宋時期公文,用于赦免、封賞或重大政策調整(如特赦囚犯、加封功臣等)。
唐代公文制度
據《唐六典》,敕書分“發日敕”“敕旨”“論事敕”“特勑”四類。“特勑”需皇帝親筆籤發,效力高于常規敕書,用于突發要務。
例:《舊唐書·玄宗紀》載開元年間“特勑免流民賦稅”,即皇帝針對災民的專項減免令。
宋代司法應用
宋代“特勑”常為死刑犯的赦免文書。如《宋刑統》規定,逢皇室慶典可頒特勑,“死罪降流,流以下釋之”。
“勑”為“敕”的異體字,東漢《說文解字》釋“敕”為“誡也”,從攴(手持器械),含“訓誡”本義。後分化出“勑”字,多見于碑刻與公文。
現代漢語讀tè chì(“勑”與“敕”同音),中古音為“他德切”(透母德韻)與“恥力切”(徹母職韻)。
今多出現于曆史文獻研究、古籍整理及法律史論述中,如:
“宋代‘特勑’制度體現皇權對司法權的直接幹預。”(《中國法制通史·宋遼金卷》)
權威參考文獻:
“特勑”是一個由“特”和“勑”組成的複合詞,需拆分解釋:
特
根據,“特”本義指雄性的牛馬(如公牛),後引申為“不平常的、超出一般的”,如“特殊”“特色”等。在古漢語中,常表示“單獨”“特意”或強調某種獨特性。
勑
此字同“敕”(chì),指帝王诏令,如“敕令”“敕書”。古代多用于皇帝對臣民的命令或封賞。
組合釋義
“特勑”即“特别頒布的敕令”,指帝王因特殊情況(如重大功績、慶典或赦免)而專門下達的诏書。例如,明代《萬曆野獲編》提到“特勑獎谕”用于嘉獎官員。
注意:該詞屬古漢語用法,現代較少見。如需具體文獻例證,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詞典》等權威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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