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論商議。《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九:“ 華胥 國王傳旨,命駙馬都尉 言寄華 讨議退兵之策。” 梁啟超 《中國國會制度私議》第三章第二節:“而一部分之國民既有此意思,則以付諸讨議,亦理所當然。”
“讨議”的漢語詞典釋義
“讨議”是由動詞性語素“讨”與“議”構成的複合詞,核心含義為深入探讨、商議評議,多用于正式或學術語境。以下從詞義、結構、用法等角度詳細解析:
“讨”的本義
“讨”本指探究根源(如《說文解字》:“讨,治也”),引申為研究、商讨(如《論語·憲問》:“為命,裨谌草創之,世叔讨論之”)。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議”的本義
“議”指商議、評論(如《廣雅·釋诂四》:“議,謀也”),強調通過溝通形成意見。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複合詞“讨議”
二字結合後,詞義疊加為系統性地分析、辯論并形成結論,常見于政策制定、學術研究等場景。
例:唐代韓愈《進學解》:“事修而謗興,德高而毀來,猶且讨議孜孜。”
來源:《漢語大詞典》
例:宋代朱熹《答陳同甫書》:“此事須更讨議,未可遽定。”
來源:《朱子語類》
詞語 | 側重點 | 語境差異 |
---|---|---|
讨論 | 廣泛交換意見 | 通用性強,口語化 |
商議 | 側重達成共識 | 多用于決策場景 |
研讨 | 學術性探究 | 強調專業性 |
讨議 | 深度辨析與評議 | 正式、書面化 |
來源:《現代漢語同義詞詞典》
《後漢書·劉陶傳》:
“所與讨議,莫非明達之士。”
(注:指參與讨論者皆為賢明之人。)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
《宋史·職官志》:
“凡律令、制度,皆委大臣讨議。”
(注:指将律法修訂交由重臣審議。)
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
“讨議”強調通過嚴謹分析達成評議結論,兼具“探究”與“決策”雙重内涵,是漢語中體現理性思辨的典型書面詞彙。
“讨議”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tǎo yì(注音:ㄊㄠˇ ㄧˋ),其核心含義為“讨論商議”。以下是詳細解析:
“讨議”指多人針對某一議題進行共同探讨、辯論或交流意見的行為,強調通過集體溝通以達成共識或解決方案。
行為性質
結合“讨”的“探究、研究”之意(如“研讨”)和“議”的“商議”之義,該詞側重于對問題的深入分析與意見交換。
應用場景
多用于正式或群體決策場合,例如古代軍事策略制定(如《二刻拍案驚奇》中“讨議退兵之策”)、近代政治制度探讨(如梁啟超提出的國民議題讨論)。
當代語境中,“讨議”可泛指引申為學術研讨、政策制定或日常事務的集體讨論,尤其適用于需多方權衡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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